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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远阿拉伯语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是实现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途径。为确保教学质量,特规定本教学工作规范。
一、备 课
1.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要认真阅读该课型的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教法,明确教学任务,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出通盘安排,确定教学总时数,预定复习和考试的时间等,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学期教学进度表。
2.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过程、主要教学方法等,以保证每节课有条不紊地进行。
3.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对象,分析掌握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差异,使课堂教学具有针对性。
4.教师在授课前要准备好上课用的教具、图片和声像设备,并进行细心检查核对,以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5.教师在授课后要对教案和授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发现问题应及时弥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二、上 课
1.教师必须按标准普通话,进行上课。外语语言教学的课程除外。
2.教师应在上课铃响之前到达教室,等候上课。
3.认真授课,努力作到教学信息准确,讲授清楚,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充分体现课型特点。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发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课堂气氛严肃活泼。尽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协调好各个教学环节,以便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语言教学还要特别注重学生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的训练,贯彻精讲多练的教学原则。语音、语调标准,语速适当,声音宏亮清晰。
5.教学语言简洁、生动,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
6.教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与教师身份相宜。
7.按时上、下课,不能无故迟到、早退、误课、落课,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应事先向学校教务处请假。
三、课外作业
1.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科学合理且有计划地安排作业内容。
2.认真批改和检查作业,对作业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进行必要的讲评。对作业完成不好的学生,要查明原因,作好说服教育工作,必要时令其重做或补做。
四、测试和成绩评定
1.测试之前教师作好复习指导工作,通过复习使学生所学知识系统化,弥补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
2.作好考试命题工作。按本学科的特点,确切地把握好试题的难度、深度、广度,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出好后,应写出标准答案。
3.试题应上交学校教务处统一保管,严格保密,严禁通过复习或其他形式将试题泄露给学生。
4.评分要客观、公正、合理、严格,课程考试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5.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总结考试情况,分析研究考试结果。
五、考 勤
1.坚持每节课对学生的考勤、认真填写考勤表。
2.对出勤情况不好的学生,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
附:本规范要求的实施情况,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日常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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