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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世界著名法学家尤素夫·盖拉达维在开罗召开的一次伊斯兰法学研讨大会上对各国伊斯兰法学家们说﹐现代伊斯兰法学的门没有关闭﹐那些说伊斯兰法学不能发展的人没有明确的根据。
他说﹐我们不能任意对宗教教义和伊斯兰法规加以放宽﹐但也绝不能保守﹐停留在过去。 先知穆圣为我们打开的真主法度的大门﹐给我们留下了珍贵的财富﹐后代的伊斯兰学者有条件根据新形势不断发展伊斯兰的法制﹐使生活更加美好。 他引证圣训说﹕在每个一百年结束之前﹐真主都向穆斯林社会委派学者“更新”思想﹐深化伊斯兰信仰。
圣训中“更新”的意思是新一代的学者超过前辈﹐而不是封闭法学的范围﹐不许前进一步﹐把社会拉向倒退。 前辈的分析和确定的规则可以是今天法制的基础和参考﹐而不是固步自封的枷锁﹐用前人的规则套在今天的生活内容上。 伊斯兰法制的原理是不允许违背的﹐但是也并不是必须应用古代的法令指挥今天的战场。 即便是过去那些法学家们活到了今天﹐他们也必然根据今天看到的情况制定法规﹐解决今天的实际问题。 他们不可能坚持原始的概念﹐强制穆斯林采用早期规定的制度。 古代的法学家们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精神原则﹐他们实行过的法规可能过期﹐但伊斯兰立法的根本精神原则永远不会过时﹐可以对每个时期的学者敞开学习和应用﹐因此﹐伊斯兰法制的大门是永远敞开的。
古代的伟大学者和法学家们在他们一生中也表现了多次变化和发展﹐没有一个人从年青到年迈只坚持一个观点。 例如大法学家沙斐仪从巴格达来到埃及﹐他提出了不同的法律主张。 有人询问﹐为什么他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法律版本﹐他的回答是﹐巴格达的情况与埃及不完全一样﹐所以﹐那里的法律对这里不合适。
现代人经历的社会变革比任何时代都迅速和巨大﹐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就无法适应现代世界﹐但是﹐伊斯兰法制的原理是不能更改的﹐现代人立法与古代立法的准则都是一样。
即使在现代﹐学者们允许从不同角度思考同样的问题﹐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古代的学者们也是这样。 伊斯兰法制不但在不同时代可以不同﹐同一时代的不同地区和社会环境﹐也应当因地制宜为那里的穆斯林立法﹐使他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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