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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学史(二)

文章来源:互联网络 文章编辑:admin 添加时间:2003-3-20

(第二章 圣门弟子时期立法简述)



(波兰) 博兹娜·盖亚娜·斯奇金乌斯卡 着 马 斌 译
   
      

  直传圣门弟子的立法 
  这一时期从伊历十一年使者归真时起,至伊历一世纪末。当时立法权掌握在一些著名的直传圣门弟子手中,这一立法时期即教法诠释期,开始对没有明文规定的各种事件进行演绎判断。一些著名的直传弟子在对《古兰经》、圣训中的教法律例进行诠释时,阐述了他们的见解,这被认为是诠释教法律例经文的一种立法渊源。他们针对那些有明文规定的事件做出了许多法律性的决定,被认为是创制和演绎的基础。 
  立法权仅在一些著名的直传圣门弟子手中,是由于每个穆斯林并非都懂得教法,都能够创制。而大部分普通民众则需要予以指导,一方面他们每人手中没有《古兰经》、圣训,而且还要忙于他们的生计;另一方面,穆斯林面临着一些突如其来的偶发事件如诉讼案件,这些事件在使者时期未曾发生过,所以也没有用于这些事件的律例。 
  直传圣门弟子时期立法渊源是三种:《古兰经》、圣训、创制。如果发生了事件,出现了诉讼案件,创制者首先查阅《古兰经》,他们若找到足以说明其律例的经文,则直接采用。否则,就在圣训中查找,若圣训中仍未找到有关内容,他们就创制、演绎。 
  艾布·伯克尔执政时期(伊历 11 -- 13 年,公元 632 -- 634 年) 
  艾布·伯克尔和其它几位正统哈里发曾经召集圣门弟子,向他们通报发生的一些棘手事件,希望他们提供有关《古兰经》或圣训方面的知识,曾经投诉于艾布·伯克尔的案件,就这样利用《古兰经》知识或圣训予以解决。如果,经训中没有类似的事件,他就请教同时代的直传圣门弟子,或召集他们对案件进行研究,并采用最终的研究结果。 
  使者在迁徙麦地那之后,在那里归真。当时麦地那是哈里发所在的大本营。使者未对任何人留下谁来继位的遗嘱,故使者归真后,紧接着就继位问题在迁士与辅士间出现了争执,甚至有人说:“我们一个首领,你们一个首领。” 
欧麦尔发现局势越来越严峻时,便起誓支持艾布·伯克尔。其它人也就效仿欧麦尔,由于他的誓言,艾布·伯克尔顺利就任哈里发之位。艾布·伯克尔登上讲坛,发表了简短演讲,确定了他的政治方针,他说:“众人啊!我是你们的主事人,我并不比你们优越,我若做对了,你们就拥护我;我若做错了,你们就予以纠正。” 
  他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派遣乌萨曼援军出征叙利亚。乌萨曼是使者生前曾准备派往沙姆地区讨伐基塔尔部落的反判分子,因为基塔尔人背叛了穆斯林,杀害了许多圣门弟子。 
  乌萨曼途中持续了四十天。艾布·伯克尔的这一果断决策,使敌人才对他那勇敢刚强的性格有所了解。 
  在他执政初期,许多阿拉伯人的部落反叛了,许多人拒绝交纳天课,有的人竟妄称自己是“先知”,蛊惑人心,使穆斯林中出现了很大波动。穆斯林已察觉到这些事情的严重后果。艾布·伯克尔以他坚定的意志,果断地对所有这些事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派军队讨伐反叛者,以至他们回归伊斯兰教,惩罚那些伪先知,杀得他们死的死,逃的逃。向那些拒交天课者宣战,迫使他们完纳天课。此后,政局才得以稳固、安定。 
  艾布·伯克尔的创制事例 
  一、先知归真后,艾布·伯克尔首例创制是:当人们悲痛欲绝,甚至欧麦尔说:“谁要说穆罕默德死了,我就用剑杀了他。”艾布·伯克尔给他们读了《古兰经》:“穆罕默德只是一位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世了;如果他病故或阵亡,难道你们就要叛道吗?叛道的人,绝不能伤损真主一丝毫。真主将报酬感谢的人。“( 3 : 144 )他用此节经文引证穆罕默德确已象常人一样要逝世。 
  二、法蒂玛和阿拨斯索要从使者那里属于她的遗产,艾布·伯克尔用使者的话告诉他俩:“我们在众先知的行列中,我们不能继承遗留的施舍物。”此圣训说明众先知没有遗产。实际上,任何遗产之争,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消除分歧的。 
  三、一位老妪来要遗产,艾布·伯克尔便对他说:“在《古兰经》中我未见到你这种情况,但我可以向人询问。”于是他出去向圣门弟子请教,他说:“你们谁从使者那儿听到一点类似这位元老妪的情况?”于是穆义拉·本·舒尔拜说:“是的,使者给过她六分之一。”还有谁知道此事?穆罕默德·本·穆斯林回答说:“穆仪拉说的是实话。”艾布·伯克尔给了老妪应得的六分之一份额的遗产,那不仅是老妪的份额,直到今日祖母,外祖母应分遗产仍是这个比例。 
  四、艾布·伯克尔在弥留之际,嘱咐以后的哈里发是欧麦尔,这是他观察到欧默尔是位英才,是民族首领,以后 ,他能够服务于人们。继承就是忠诚于属民,应将继承权交给人们公认的, 最合适的人,艾布·伯克尔确已这样做了。 
  这四个例子清楚地表明了艾布·伯克尔时期的立法情形,其基础是《古兰经》、圣训以及兼有咨询、研究、协商和创制。无疑,协商是立法中非常重要的基础,特别是处在当时经训中没有明显依据的情况下。立法在哈里发时期就已依靠协商,依据是《古兰经》:“当与他们商议做公事。“( 3 : 159 )当初使者同圣门弟子也这样做过,曾同他们协商一些没有降示的事情。 
  艾布·伯克尔时期的国家管理 
当时阿拉伯半岛是在伊斯兰管理下的国家。艾布·伯克尔将半岛划分为许多行省,每一行省都有一位艾米尔(长官)负责礼拜、判案、执法。因为艾布·伯克尔在各艾米尔之下未另外委派负责诉讼的法官,艾米尔便是实施法律的法官。 
  这时期半岛的行省有: 
   1 、麦加,艾米尔是阿塔布·本·艾西尔,他是使者生前委任的艾米尔。 
  2 、塔伊夫,艾米尔是欧斯曼·本·艾比·阿绥,也是使者委任的艾米尔。 
  3、萨那,埃米尔是穆哈吉勒·本·艾比·倭马亚,他是反叛事件后,收复该地的艾米尔。 
  4、哈达拉毛,该地的管理者是扎亚德·本·卢贝德。 
  5 、呼拉尼,该地管理者雅阿莱·倭马亚。  
  6、祖拜尔,该地管理者艾布·穆萨·艾什尔里。 
  7、均迪,艾米尔是萨阿孜·本·贾拜勒 。 
  8、纳季兰,该地管理者杰里尔·本·阿卜杜拉·白吉利。 
  9、杰拉什,该地管理者阿卜杜·本·图尔。 
  10、巴林,该地管理者阿拉· 本·哈里迪拉米。艾布·伯克尔曾委派他讨伐巴林的反叛者。 
  至于伊拉克和叙利亚仍属战争地区,均迪的一些艾米尔曾负责这两地事务。艾布伯克尔手下没有大臣,只有欧麦尔负责诉讼,艾比·欧贝德在被派往大叙利亚之前负责国库。艾布·伯克尔的书记人员有宰德·本·萨比特及后来第三位哈里发欧斯曼,还有一些在场者。 
   收集《古兰经》 
  艾布·伯克尔执政时期,首次将《古兰经》全部章节记录在一个册本中。使者在世时《古兰经》都是背记在心中,章节记录分散,并没有汇集于一个册本中。在激烈的征讨战争中,许多《古兰经》背记者阵亡,艾布·伯克尔意识到应将《古兰经》汇集成册。为此他选择了曾替使者记录的人和一些诵读者、背记者及精通《古兰经》的人,有宰德·本·萨比特,通过一些著名的直传弟子、背诵者,汇集成这个本子,艾布·伯克尔保存着这个本子 
  政治情况 
  每个城镇的艾米尔,也是该城的法官,可根据经训、“创制”来制定律例,判断处理日常事务,但这些法官都隶属于总法官--哈里发管制之下。众所周知,哈里发是一公共职务,即负责国家政治中的宗教与世俗事务,由于伊斯兰既是宗教也是国家政权,即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 
  至于使者具有另一种职责,传播使命,制定律例,把养主的法度传播给人们,这一职责随着使者归真而告终。而这一教法与世长存,他是最后一位先知,此后绝不会再出现使者,谁妄称自己是先知,或妄称在穆罕默德之后真主还会派遣一位先知,他便是叛教者。 
  社会状况 
  艾布·伯克尔在任哈里发之前,曾是一个商人,任职后仍从事六个月商业,后来感到从商影响他搞好国家工作,于是弃商从政,他和他的家庭费用便由国库支付,每年六千迪尔汗,约折合 140 埃镑。军人是自愿的,津贴占战利品五分之四。艾布·伯克尔对待军人一视同仁 , 无高低之分。他将五分之一战利品和穆斯林的施舍,以及在伊斯兰教保护之下犹太教徒、基督教徒的人丁税全部收入国库。穆斯林的天课只对有经济能力者征收。当时社会经济状况总体是密切配合、富裕的。富者同情赤贫者。艾布·伯克尔于伊历十三年六月归真,任期二年又三全月,葬于使者墓旁。 
   欧麦尔执政期(伊历 13 -- 23 年,公元 634 -- 644 年) 
   欧麦尔曾是艾布·伯克尔的首要助理,艾布·伯克尔将法律判决交给了他,他虽没有法官的称谓,却具有法官的品级。做为艾布· 伯克尔的伙伴,他的聪明才智,宽容的精神,认真的态度处理国家有关事务,使艾布·伯克尔在公共利益,制订国家政策方面得到很大的帮助。艾布·伯克尔病危时从国家利益考虑主张选举欧麦尔为执政者,以便自己归真后他成为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是担心穆斯林会四分五裂,相互产生矛盾,故他想放弃协商,因为许多人认为自己最适合做哈里发,他这样做是想避免穆斯林中再度起风波,他的这项举措确是正确的、明哲的。 
  尽管如此,着明的直传圣门弟子还是就欧麦尔继任哈里发一事进行协商,他们一致通过了。 
  一些人认为欧麦尔具有强烈的个性,铁的意志,艾布·伯克尔安慰他们这种严厉是善良的,合乎众人利益的。之后,他召集欧斯曼·本·阿凡给他口授欧麦尔继任哈里发的遗嘱,并向人他宣布他的遗嘱:“我并不想委任我的一个亲属来执政,我只想推荐欧麦尔·本·赫塔布任你们的哈里发,你们要服从他,”他们便说:“我们听从,我们效忠欧麦尔。” 
  欧麦尔继位及征服活动 
  在艾布·伯克尔归真的当天,人们就拥戴欧麦尔为哈里发,并称他为“信士的长官。”欧麦尔继任后的第一件事便是登上讲坛向人们宣布,向波斯、罗马宣战,从而完成始于艾布·伯克尔时期的征服活动。他执政时期征服了波斯、沙姆、埃及。 
  正是他率先建立了穆斯林哈里发政权体制,在他执政期间,兴建了库发、巴士拉、旧开罗等城市,他还是第一个夜间巡视者,他委任了一些法官,确定了伊历纪元年。他曾不分昼夜地处理穆斯林的事务。军队服从他调动,士兵们将战利品缴给他,他再将它花费在公共事业上。然而,他自己每天只花费几个迪尔汗。他堪称是穆斯林中之豪杰,是穆斯林拥戴的掌权者,在他之后再没有人象他那样勇敢果断、廉洁奉公,愿主惩罚凶手艾布·卢鲁艾·菲鲁兹·阿卜杜·穆伊拉·本·舒尔拜,他是一个袄教徒,于伊历 23 年(公元 644 年),当欧麦尔率众礼拜时,用短剑行刺了欧麦尔欧麦尔执政了十年零六个月 
   欧麦尔的治国政策 
   他的大政方针是在艾布·伯克尔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的。他既放权给管理者处理公共问题,也限制他们越权搞特殊化,并对管理者明察暗访,因而他对国家事务乃至百姓民情了如指掌。他选用一位工作人员,首先要求敬畏、廉洁守法。每当外地来人,他便询问有关派外使团、管理者的情况。只有阅历丰富,忠实可靠又廉洁奉公之人,才被委以重任。 
  他的服装,代步工具以及他的行动和众人毫无两样,他和人们打成一片。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敬慕畏惧他。为了解掌握各地政策情况,他四次赴沙姆地区。当时 , 麦地那就像一所学校,培养出许多法官,领导者、艾米尔,所派出的人员者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当时的法官有艾布·穆萨·艾什阿里、艾布·赛义德·呼德里、阿布杜·本·阿拔斯、工作人员有纳菲尔本阿卜杜·哈里斯、苏福扬·本·阿卜杜拉·赛格菲、阿巴迪·本·萨米特。 
  伊斯兰的管理 
  欧麦尔的政策正像艾布·伯克尔曾实施的政策一样规定穆斯林的俸禄不应等同,他曾说:“同使者交过战的人及同使者一同战斗过的人两者不能同等。”还这样说过:“我与你们没有什么不同。而对《古兰经》我有我的理解,再就是从使者那儿继承的。” 
  欧麦尔时期的立法政策尽管完全遵循教法原则,但随着国家的不断扩大,教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 
   欧麦尔时期的教法 
  艾布·伯克尔曾派遣过伊斯兰军队去伊拉克,大叙利亚,对波斯、罗马两个王国宣传伊斯兰教、保护伊斯兰生存,以免受阿拉伯半岛及其周围的各方敌人的侵害,但艾布·伯克尔未见到这些显著的结果就归真了,之后,欧麦尔亲自完成了许多地方的征服任务,使穆斯林在东方占领并统治了大部分波斯城镇,甚至到达了阿姆河。北部占领了叙利亚、亚尼亚,西部点领了埃及。这一时期建立了一些大都市,如:旧开罗、库法、巴士拉,这些城镇中居住着大量穆斯林,其中有许多直传弟子,很多非阿拉伯民族的群体加入伊斯兰教。因随着征服的扩大,当时欧麦尔的创制是一项伟大的宽容的创举,是维护建立在经训及协商的基础上的伊斯兰教法原则。当时根据不同情况逐步修正创制观点,也是维护大众的公众利益,然而,欧麦尔在研究并执行第一任哈里发的决定时,并未排除他与艾布·伯克尔的不同见解,研究了结果,就遵行艾布·伯克尔的意见,而欧麦尔的观点在他本人的执政期内适用,这就象发放津贴不同于艾布·伯克尔政策。如前面我们提到过欧麦尔根据人们阶层,等级发放津贴一事。 
  他的这些创制事例与许多直传弟子的创制不同。例如前面提到过艾布·伯克尔的创制: 
  一、艾布·伯克尔根据经训明文主张祖父剥夺兄弟的权利,如同他们不能同父亲继承遗产一样,也不能同祖父继承遗产。但欧麦尔认为实质上祖父不同于父亲,如不剥夺兄弟权利,他们同祖父就有已知份额的遗产。 
  二、在艾布·伯克尔时期以及欧麦尔执政初期“三休”以一句话算做“三休”,后来欧麦尔定为三次休妻才算真正断绝夫妻关系,被休之妻只有嫁给另一男子之后才能复婚,这是对那些轻意休妻者的惩罚,离婚是真主最讨厌的合法之事。 
  这里要提到的是今天法庭是根据现行的新宪法裁决的,将艾布·伯克尔及欧麦尔执政初期一句话算做“三休”,改为一次可挽回的休妻,这就使人们容易接受,也符合经、训。 
  三、在伊历 17 -- 18 年灾荒年,尽管有“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以报他们俩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的经文( 5 : 38 )但没有规定割掉小偷的手,因为他主张的是经文的立法精神,针对的必须是饥饿者,饥饿者的行为有能接受原谅的原因。 
  四、欧麦尔时期征服地区的土地划分,是征服了伊拉克、叙利亚之后突然出现的最重要问题。圣门弟子对此产生了严重分歧,如果不是欧麦尔英明果断的策略、廉洁奉公的精神,定会产生一些无法预料的严重后果。他们的分歧在于:如何对待这块土地,如果他们只按经文表面意思处理,将它按战利品对待,五分之一照例仅凭国库救济的究人,赤贫者,其余归战士,正如(战利品章)“他们间的战和品 [ 应该归谁 ] ,你说:‘战利品应该归真主和使者,你们应该敬畏真主,应该调停你们的纷争,应当服从真主及其使者,如果你们是信士’。”“你们应当以五分之一照真主、使者、至亲、孤儿、赤贫、旅客。”( 8 : 1 / 4 )如果只按《放逐章》原文理解,定会同样象战利品五分之一归穷人,其余的归于征服的战士以及其它穆斯林。 
  当第一种分法有分歧时,征服者坚持第一种,而欧麦尔则坚持第二种分法,他说:“如果按第一种方式分配,那么后来的穆斯林怎么办呢?”他们发现土地已被分配,各有其主,之后父传子受,其次才是孤寡穷人和后来者及帮助过穆斯林军队、主持过他们的事务的人。《古兰经》云:“那些遗产一部分归迁士中的贫民,他们曾被驱逐出境,以致丧失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他们寻求从真主出的恩惠和喜悦。”“在他们之前,安居故乡而且确信正道的人们,他们喜迁居来的教胞们。”“在他们之后来的人们说:‘我们的主啊!求你赦宥我们,并赦宥在我们之前已经信道的人们’。”( 59 : 8 - 11 )。 
  当欧麦尔坚持自己的主张时,他们说 : “协商吧!”于是他和第一批迁士协商了,其结果分歧很大,有些人说:“分给一些征服者。”而另一些人说:分给当时的穆斯林及后来的人。”最后欧麦尔对他们说:“我麻烦你们,是为让你们分担我承担的义务,因为我也是和你们一样,我只是(照章办事)。” 
他们说:“信士的长官!你说,我们听着。”于是他说:“我主张和土地的主人共同管理土地,制订一些土地税和人丁税,这便是穆斯林及后来的人的一种财源 , 你们告诉我,这些重要城市是否需要必要的管理者?是否需要军队来保护这些城市,而所有这些都需要费用、财力?他们说:“我们同你的看法相同。”于是他决定将土地交给一些农民,其条件就是交税,他的意见符合公众利益,也杜绝了分歧,大众对此感到满意。 
  欧麦尔创制的制点: 
  欧麦尔在创制中主张注重经训实质和精神强于注重文字表面意思。他的创制首先是研究之所以降示经文,出现圣训的利益;其次,他创制律例是以这一利益为标准的。由此,他主张不再施舍给那些心被团结的人,而使者和艾布·伯克尔曾遵循经文明文给予这些人赈款。“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穷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 9 : 60 )欧麦尔说:“伊斯兰确已强大了,已不需要再支付给这些心被团结者。” 
   欧麦尔重视协商,关注事情和各层面的变化,只要出现正确的意见,以后依照采纳,如一个妇女死了,有丈夫、母亲、母弟及同胞兄弟。欧麦尔将遗产分配如下:丈夫得遗产的二分之一,母亲得六分之一,母弟得三分之一,而同胞兄弟毫无所有,因为他们是一父系亲属,只有在直系亲属分配之后,不能继承,在欧麦尔执政期间每当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他都如此处理。有些同胞兄弟说:“信士的长官啊!你应当考虑一下父系兄弟,我们不是一个母亲吗?”然后,欧麦尔给他们平均按三分之一分配,不分男女,当有人追问以前那一判决时,他说:“那是以前判决的,而这是现在的判决。” 
  如果事情真相大白了,欧麦尔便会向当事人承认错误,预以更正,即便是一位妇女。有次他看到娶亲的聘礼暴涨,就决心要对聘礼制订一个人们不可超越的限度。这时,从清真寺后边传来一位妇女的声音:“怎么着?真主说过‘即使你们已给过前妻一千两黄金,你们也不要取回一丝毫’。”( 4 : 20 )欧麦尔说:“这位妇女讲得正确,我错了。”如果他们认为他错了时,他希望人们谏言提醒,说明道理。他身边有一些与他形影不离的著名圣门弟子,象欧斯曼、阿里。 
  欧麦尔执政时期随时都会出现一些需要立法的事情,遇到些哈里发均未遇到的事件,他亲自征服一些国家,建立了一些城市,来自波斯、罗马的一些文明的民族臣服了伊斯兰的统治,他为后人奠定了立法的基础。 
  间歇拜 
  间歇拜即莱麦丹月每次宵礼后的夜间拜,穆圣曾在斋月也礼夜间拜,而且比其它月份礼得多,他曾为教民强调间歇拜,有一天夜晚穆圣一人在清真礼拜,后面跟随了一些直传弟子,到了第二天夜晚,人数比先一天多了,第三天夜晚人多得挤满了清真寺,之后使者再没有去,并命令他们在家里礼夜间拜,他们一直在家里礼夜间拜,直到欧麦尔时代,欧麦尔见人们在斋月宵礼后,在清真礼拜,有单独礼拜的,也有不同的几组人礼拜的,每组前面有一个领拜师,于是他就创制,把他们召集在清真寺里,设一个伊玛目领拜。按照这一方式在清真寺里间歇拜的拜数一直是二十拜。 
  聘娶待婚期的妇女 
  欧麦尔将聘娶未守满待婚期的被休妇女定为非法,但阿里与他不同,欧麦尔认为从她与前丈夫待婚斯满之后如果另一男子愿意就可以娶这位女妇女为妻。经训明文中没有支持两者中任何一方,但欧麦尔采用了威胁与惩罚的法令,后来阿里时代,只是坚持总的原则精神。 
  待婚期就是妇女被丈夫所休或丈夫死亡后独自渡过的一段时间。其种类因妇女的具体情况而不同,伊斯兰教法的目的是证实妇女是否怀孕,一方面保护血缘关系,另一方面维护妇女的交友权及各项权益。其详细情况可在教法典籍及有关专着中了解。 
对饮酒的惩罚 
  欧麦尔的创制中对饮酒者的惩罚更加严厉。以前对饮酒者的惩罚只是用鞭、鞋、衣襟抽打四十下,至欧麦尔执政后期,他看到一些饮酒者蔑视这种方式 , 而且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于是欧麦尔与直传弟子协商,通过协商决定将惩罚四十鞭改为八十鞭,也就同惩罚诬陷罪一样。因为,谁饮醉了酒,就会胡言乱语、骂人、中伤、诬陷和行奸。谁诬陷贞洁之女、清白男了行为不轨,又没有四个证人作证,那么就以诽谤诬陷罪来惩处。正如《光明章》所述“凡告发贞洁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了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以后悔过自新者除外,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24 : 4 - 5 ) 
  欧麦尔时期的艾米尔 
  这一时期艾米尔很多,在他执政的后期有: 
  麦加---纳菲尔·本·阿卜杜、哈里斯、胡扎伊。 
  塔伊夫---苏福扬·本·阿卜杜拉、舍格菲。 
  库法---穆伊拉·本·舍尔拜。 
  巴士拉---艾布、穆萨、艾什尔里。 
  埃及---阿慕尔·本·阿绥。 
  霍姆斯---阿米尔·本·赛尔德。 
  大马士革---穆阿维叶·本·艾比、苏福扬。 
  巴林及周边所属地区---欧斯曼·本·艾比、阿绥、舍格菲。 
  欧麦尔的书记员是宰德·本·萨比特,司库是阿卜杜拉·本·艾尔盖目,侍从是叶尔法。 
  欧麦尔时机的律例制度 
  这些艾米尔既是管理者也是法官 , 执行着哈里发以经训创制、演绎出的律例,有关重大事件仍向哈里发请示。欧麦尔在工作上对他们铁面无私,在生活上则无微不至的关怀,他曾对这些艾米尔说 : “人们象鸟紧盯肉地观察着你们,谁违背了律例,我定要严厉惩罚。” 
  欧麦尔时期的法官 
  以前的法官既是民事诉讼调解者,也是一地之酋长,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到欧麦尔时期征服地区愈来愈多,促使法官独立于酋长,他是第一位将法官与酋长职权分离的人,这时的法官有: 
  麦地那---同他在一地有艾布·达尔达伊,其名为欧维迈尔·本·宰德,是著名的直传弟子。 
  巴士拉---舍里哈·本·哈里斯·肯迪,也是著名的直传弟子。 
  埃及---盖斯·本·伊本·阿绥·赛海米,他是埃及的第一位伊斯兰法官。 
  这些大法官中最著名的是巴士拉艾米东之一艾布·穆萨,他在巴士拉时,欧麦尔曾给他写过一封著名的信,至今对每个欲公证判案的法官仍然是一项公正的原则,正确的方针。 
  他在这封信中命令道:“法庭上要对原告与被告一视同仁,不要不义地取宠权责,也不要出于正义而执偏懦夫。原造必须有证据,否认者必须起誓。调解是可行的,有益的,但若调解的结果使得非法事物变为合法事物,或与之相反,则是不行的。对案件要等待缺席者,给予他足以出庭的时间,严禁发怒,提倡谨慎思考,要坚持真理,探查真相。要做廉正无私、守正不挠的典范。 
   欧麦尔时期的政治经济情况 
  欧麦尔时期的伊斯兰政策不仅有利于伊斯兰世界的发展,而且有益于全人类的幸福。他在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人杰中是一个鲜见的典范,他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心中是英勇献身、公正仁厚的象征。他认为他对管辖地区的一切事物都有责任,甚至沙漠中的驼、草原中的羊。 
  因此,随着被征服国家地区的扩大,这一时期阿拉伯人、波斯人、罗马人、科卜特人都已安居乐业。因为,他们见到了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他们曾饱尝了帝王统治者--取民脂民膏的滋味,他们按规定向穆斯林交纳一定的土地税、人丁税,故这些人民对伊斯兰的统治感到放心,这种公正的统治是他们未曾料想到的。 
  欧麦尔视自己为保护国家财产的忠诚卫士,他说:“我将真主赐于我的财产当做孤儿的财产,富有时我更应廉洁自持,清贫时我取合理的费用。” 
  他的重大改良成就有巩固边防,设立了国家机构,创立了“迪瓦尼“制度,为每个城镇财政管理制订了总登记制度。在经济事务中设置了一个专门机构对商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使得人们避免受骗,他创制了这一监督市场机制,对度量、衡加强管理,以防说人在人们购物时采用不正当手法,加以欺骗。 
欧麦尔还设置了客栈中为旅途中用尽路费之人提供备用金。他反对乞讨,并从国库中拨款给残疾人,不使他们卑贱地去乞讨。然而,万分痛心的是他在去清真寺做晨礼的路上遭到突然袭击,被菲鲁兹绰号为艾比·卢鲁艾所刺。 
  欧麦尔对哈里发继位一事没有遗留下任何容易引起争议的意见,只是让六位侯选人协商,他们是欧斯曼·本·阿凡、阿里、艾比·塔里布、左拜尔·本·奥瓦木、泰勒哈·本·奥拜杜拉、阿卜杜·拉赫曼·本·欧夫、赛耳德·本·艾比·宛嗄思、他只是将儿子阿卜杜拉、阿里托嘱给他们照管,只要求他们相互协商,除此之外再无所求,这六位圣门弟子通过协商,选举欧斯曼·本·阿凡为第三任哈里发。 
  欧斯曼执政时期(伊历 24 年- 35 年,公元 644 年- 655 年) 
  欧麦尔遇刺后呆在家里,他指示从前面提到的六个人中选举一位哈里发,通过协商最终推选欧斯曼为哈里发。欧斯曼最早通过艾布·伯克尔加入伊斯兰教,是最先入教者之一。 
欧斯曼政治生涯 
  他执政十一年间,伊斯兰政权稳固,平息了当时的一些暴动,他通过叙利亚的艾米尔穆阿维叶·本·艾比·苏福扬组建了东海船队。 
  在欧斯曼时期,征服地幅员辽阔,但各地的人们开始倾诉欧斯曼派去的掌权者的黑暗统治,自埃及、伊拉克等地的代表团纷纷来到麦地那,向直传弟子倾诉当地统治者的恶劣行为。尤其是有些哈里发亲属更为严重。欧斯曼非常惭愧,他年迈体弱,也参予了这一投诉活动。一些乌合之众和另有所图者引诱他这样做,他们趁大臣们不在时,企图换哈里发,加剧紧张气氛,他们将欧斯曼围困在家里,最后杀害了他。 
  欧斯曼的创制 
  欧斯曼对教法、教法阐释,及他遇到的问题有很大的创新。 
  一、在他的创制与解释中,制定了有债务的天课,就此他召集了专门会议,与会者对此无一人反对。 
  二、他是直传弟子中最了解朝觐功课的人,仅次于他的是阿卜杜拉·本·欧麦尔。 
  三、他创制了“三休“的被休妇女,在丈夫去世后,可继承其遗产。这是针对非自原而断然休妻之丈夫而言。直传弟子赞同这一观点。 
  他还创制了象马立克传述的“欧麦尔时期,一个丢失的骆驼是会被送回来的,不会被人占为已有。在使者时期,艾布·伯克尔时期就是这样,这时欧斯曼下令逮住驼后,要对驼进行确定,此后,有人就照做了,如果骆驼的主人来找,就取走骆驼的钱。这一创制的起源是适应社会必须保护失主的利益及他人的利益。因为,在使者时期和艾布·伯克尔与欧麦尔时期,人们无所顾忌所丢之物,尤其象骆驼,若丢失了,定会送还其主人。而欧斯曼认为时代变化了,忠诚可信程度也发生了变化,故对失驼如此创制。 
  四、他的重要创制还有在聚礼日增加了“宣礼辞。”在使者、艾布·伯克尔、欧麦尔时期宣礼辞只是一次,是否演讲者登上讲坛之前宣礼一次。欧斯曼时期人口增加了,他主张另增加一次宣礼辞,确定在清真寺很近的一个叫“祖拉“的地方宣礼,以此提醒人们准备聚礼。在欧斯曼增加的宣礼辞之后,宣礼员在演讲者面前高诵第一个宣礼辞,但在欧斯曼时期直至现在已成为第一个宣礼辞,但在欧斯曼时期直至现在已成为第二个宣礼,然而仍有一些人遵守着使者及前两任哈里发时期的宣礼形式。 
五、欧斯曼的最大贡献是将人们团结在一种语音、一种次序的一部标准《古兰经》上,当时《古兰经》是按七种方音诵读的,便于阿拉伯操不同方言的人阅读、欧斯曼认为为防止发生分歧、统一口径,采用一种方言足够了,圣门弟子一致赞同他的这一意见。他用这种方言抄写六部《古兰经》,分别送往一些城镇,他亲自保存一部被认为是原版,以备今后转抄。 
  欧斯曼时期的管理情况 
  政权稳固后,为保卫欧麦尔时期开拓的疆域,欧斯曼便致函所有艾米尔,信中说: - 真主命令你们宣教,并未使你们成为懦夫。艾米尔如果懦弱,就丧失了廉耻、信义、忠诚。你们要关心穆斯林的一切事务,承负起对他们的责任,分给他们财物,征收应交纳的税款;对被保护的人也要信守诺言,分给财物,征收应缴税款。 - 他在一些城市增加了征税人员,每当收获季节,便将他们召集起来,向他们讲解政策,要求每个人克尽职守,履行其责。他也致函于市民希望他们互相帮助,扬善弃恶,表示要 - 尽力帮助经常受压迫的弱者 - 。执政初期,他经常听取前两任哈里发时期的权威人士的协商意见。在各地则依靠一些曾在欧麦尔时期的工作人员。其次他还依靠家属和亲朋好友,这些人中有麦尔旺 . 本 . 哈克目,他曾是麦地那的长官。欧斯曼还召集圣门弟子,征求他们的意见,并按他们一致通过的意见去执行,求得人们的谅解。 
  随着欧斯曼年纪老迈、身体衰弱、无力管理国家事务。许多心怀叵测的人想趁此机会实现他们自己欲望,还有些人怀疑欧斯曼及其受委派亲属早有了私人打算。在欧斯曼执政的后期,局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一些乌合之众趁机杀害了他。 
  欧斯曼时期的社会状况 
  在这一时期,人们非常富裕,拥有战利品、人丁税及土地税等经济来源。欧斯曼也是一个慷慨解囊、乐善好施的人。甚至有人说他送给麦尔旺 . 本 . 哈克目伍拾万弟纳尔并未收回。财源一直很丰富,据说贡品是用同重的白银购置的。那时用一万第纳尔可买一匹马,一千弟纳尔可买一峰驼。欧斯曼也曾鼓励倡导他部下要慷慨解囊。然而社会经济的繁荣,也是导致动荡斗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些野心勃勃的人认为社会情况与艾卜 . 伯克尔和欧麦尔时期大不一样,欧斯曼一天天年迈体弱了,他的亲属势力也越来越大了,尤其是麦尔旺,他是欧斯曼重大事务的私人顾问,由于委任了许多亲属参政,社会状况急剧恶化。所有这些因素使得麦地那及其它地区的不满情绪高涨,对欧斯曼政权不满者之间的接触联系也增多了,他们后来决定在来年朝觐时,从各城镇中派一些使团去麦地那,去向哈里发及麦地那人反映各地的实际情况,此后,这一活动发展成为暴力行动,他们将欧斯曼围困在家里,断绝了水和食物。长达二十多天的围困,欧斯曼仍没有放弃哈里发政权,于是他们在伊历三十五年十二月最后一天,当着他的妻子和孩子杀害了他。这一恐怖的惨暴行为是以前使者、艾布 . 伯克尔和欧麦尔曾经讨伐过的一些帮派团体所为,其中也有穆斯林优越于其它人的因素,这一优越性一直延至阿里时期,正如下面阿里执政时期所述的。 
  阿里 . 本 . 艾比 . 塔里布执政时期(伊历 35 年 -40 年,公元 656-661 年) 
  他是第四任哈里发,是第一个皈依伊斯兰教的男孩,也是使者派他去也门时委任的第一位法官,他在先知家庭中受过良好的教育,使者将女儿法蒂玛许配给他,尽管如此,使者也未让他担任哈里发,以避免伊斯兰教中出现家族式的世袭制,而是将哈里发继位一事做为穆斯林之间的协商事宜,让他们通过选举确定出他们所满意的人。阿里是以乐园报佳音的十人之一,是欧麦尔推举为协商哈里发继位的六位候选人之一,也是直传弟子中创制的学者之一。 
  他制定的律例和解释,得到广泛的流传,但是部分什叶派中一些顽固分子以谎言玷污了阿里的学说,他们仅是利用而已,却导致了有害结果。欧麦尔说过: - 如果没有阿里欧麦尔无法执政。 - 因为欧麦尔在重大事件中经常请教阿里,并采纳他的建议。他亲自说过: - 指主起誓!只要降经我就知道针对什么事而降示,我的养主确已赐予给我智能的头脑,询问的口舌。 - 
阿里的创制 
  在他创制的案例中有一起疯女事件,欧麦尔曾命令施以石刑,因为她已怀孕六个月,所以阿里就反驳了他,阿里读了一段经文 - 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计三十个月。 - ( 46 : 15 )又说: - 做母亲的,应当照替欲哺满乳期的人,哺乳自己的婴儿两周年。 - ( 2 : 233 )从两段经文他主张怀孕期甚少要六个月,他对欧麦尔说真主确已赦免疯人。于是欧麦尔按他的建议制定了律例,并放弃了石刑,最后说: - 如果没有阿里欧麦尔无法执政 - 。 
  还有一件事;一个已婚男子欲外出,于是女方家人将他扣留住,如不留足一月的生活费用,就意味是他自己将妻子休掉,后来时间到了,男子仍未给她留下一分一文,女方家人将此事起诉到阿里,阿里就对他们说: - 你们讨厌他就强迫让他休妻,赶快把她送回去。 阿里没有判以离婚。 
  他创制的案例中还有一件事,一个出嫁的妇女,在新婚之夜将她的情夫秘密地带入房间,当其丈夫回来进房时,情夫突然跳起来和其丈夫搏斗,几个回合后,其丈夫打死了情夫,于是妇女上去杀死了其丈夫。阿里就将情夫的抵偿金判于妇女支付,因为妇女是其丈夫杀人的原因,又因丈夫伤害这位情夫是无辜的,是出于保护自己生命、维护自己尊严。而这位丈夫的自卫行为是教法允许的,然后,判决处决这个妇女做为对丈夫的抵偿。 
  选举阿里时并不象前任哈里发的选举形式,选举艾卜 . 伯克尔时是直传弟子在麦地那开会一致通过。 
  艾卜 . 伯克尔归真后,直传弟子没有出现分歧,因为艾卜 . 伯克尔将欧麦尔继任哈里发一事在临终前留做遗言。穆斯林们认为应服从他,欧麦尔归真后,根据欧麦尔制定的协商法令选举了欧斯曼为哈里发。当欧斯曼被暴徒刺死后,一些人支持阿里执政,主要有阿卜杜拉 . 本 . 赛巴,他是也门的一个犹太人,这些犹太人只是口头上信仰伊斯兰教。他们有计划地在穆斯林阵营中进行分裂宣传,并将一些存心不良的人派往伊斯兰各地,他们的宣传在巴士拉、库法、埃及得到了一定的响应。当时大多数直传弟子分布在各地,居住在麦地那的直传弟子为数不多,主要有塔勒哈和祖拜尔,他们中一部分人对阿里的誓言持怀疑态度,有些人弃权了,有些人迁居大叙利亚,尽管如此,大多数人都到场了,阿里的就职仪式如期举行。 
  宣誓结束后,他没有听从一些圣门弟子诤谏建议,仍留用欧斯曼曾委任的一些艾米尔,直到风波平息、政局稳定。但由于他们蛊惑人心又参与动乱,阿里及时地革除了一些艾米尔的职务。阿里还及时地将欧斯曼曾赠予邻国的土地收归国有,依照欧麦尔制定的法令发放救济品。这一切都归于阿里过于强硬的态度,其政策也并不象其它政治伟人那样宽容。正因如此,他的执政期是伊斯兰国家的混乱时期,正象下文将要叙述的那样。 
  阿里时期 
  阿里的继位仪式未在一种祥和的气氛中进行,而是在充满风波、争执、混乱的情况下结束的。因而,加剧了动荡局势,很多人未参加继位仪式,这些人大都是参与推翻并杀害欧斯曼的人。当在这一混乱的气氛中进行的仪式结束后,阿里就开始考虑在先知、艾卜 . 伯克尔和欧麦尔的执政基础上治理国家。他登上讲坛,向人们宣讲道: - 真主确已降示一部导人于正道的经典,其中阐明善恶,你们要弃恶扬善。 - 
  阿里时期政治情况 
  穆阿维叶 . 艾卜 . 苏福扬拒绝参加阿里的宣誓就职仪式,并公开表示反抗,要求阿里迅速向刺杀欧斯曼的凶手采取报复措施,他认为阿里应是被害者的复仇者,比别人更有责任采取措施。于是,阿里召集著名圣门弟子,向他们通报穆阿维叶的要求。战争即将来临,必须消灭出走到大叙利亚的反对派。然而阿里并未从这些圣门弟子中得到满意的答复,反而塔勒哈和祖拜尔请求迁往麦加。 
  阿里急于革除欧斯曼委任的各地艾米尔的职务,但出于种种考虑,在各地向阿里宣誓的代表到来之前没有采取这项措施。穆伊拉 . 本 . 舒尔拜和阿卜杜拉 . 本 . 阿拔斯曾提醒阿里谨防这样做的不良后果,而阿里予以全盘否定。他认为这些人不适宜在他执政时期再担任艾米尔。于是,他将欧斯曼 . 本 . 哈尼法派往巴土拉,把欧玛德 . 本 . 希哈卜派往库法,把奥贝杜拉 . 本 . 阿拔斯派往也门,把盖斯 . 本 . 赛尔德派往埃及,把赛海勒 . 本 . 哈尼法派往大叙利亚。但他们都未能平定这些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动荡局势,特别是伊拉克和大叙利亚。 
  至于欧斯曼 . 本 . 哈尼法一到巴土拉就发现当地有许多帮派体系。 
  而欧玛德 . 本 . 希哈卜一到泰利哈 . 艾赛迪就召见他说: - 你回去吧!这里的人们不需要更换他们的艾米尔,如果你抗拒的话,我马上会杀掉你。 - 然后,希哈卜就回去了。 
  奥拜德 . 本 . 阿拔斯到了也门,他通过欧斯曼委任的艾米尔阿里 . 本 . 穆奈叶收集所有应征收的财产,并带着这些财物离开也门去了麦加。 
  盖斯 . 本 . 赛尔德到埃及,埃及人对他的到来持不同观点,一部分人说: - 除非阿里严惩了杀害欧斯曼的凶手,否则,我们决不跟随你们。 - 另一部分人说: - 只要阿里不惩罚我们的兄弟,我们就顺从他。 - 
  赛哈勒 . 本 . 哈尼法去了叙利亚,遇到一帮骑士,骑士们问他: - 你是谁? - 赛哈勒说: - 我是叙利亚的艾米尔。 - 骑士们问: - 谁委派你来的? - 他说: - 阿里 - 。于是他们就威胁他,他便返回了。 
  驼骄事件 
  塔勒哈和祖拜尔向阿里宣誓效忠之后,他俩去麦加,因阿伊莎在欧斯曼遇刺之前到了麦加,他们投奔了阿伊莎,他俩希望阿伊莎杀掉阿里,为欧斯曼向阿里讨还血债。 
  阿伊莎和许多倭马亚家族的人跟随了他们,他们想杀害阿里。阿伊莎想回到麦地那,这些人没有准允。他们想收复并控制巴土拉,欧斯曼 . 本 . 哈尼法阻止他们入城,他们说: - 我们不是为战争而来的,只是为了调解而来。 - 他们之间达成一项协议,只有阿里到场方才进行对话。但塔勒哈和祖拜尔的人欺骗了欧斯曼 . 本 . 哈尼法的人,他们逮捕和监禁了欧斯曼 . 本 . 哈尼法,惩罚之后又释放了他。消息传到阿里那儿,阿里亲自带四千麦地那官兵开往巴土拉,经过库法时六千库法人也汇入这支队伍。当他们抵达巴土拉后,力避促成交战的各种因素,但这一切都已无济于事。双方终于刀枪相见,交战持续了四个小时。阿伊莎在交战中坐在一乘驼骄上,许多人保卫着驼骄。最后战争以塔勒哈和祖拜尔的失败告终,塔勒哈死于乱军之中,祖拜尔死于逃跑的路上。阿里让阿伊莎回麦地那,并给她准备了所需的用品,阿里的儿子亲自和人们一起为她送行。这一事件被称为 - 驼骄事件 - 。之后,阿里于伊历 36 年去库法定居,此时他主持着伊拉克、埃及、也门、麦地那、麦加、波斯及呼罗珊的政务。只有叙利亚例外,仍由穆阿维叶管辖。阿里曾多次致函穆阿维叶,让其加入他的阵营,但未被接受。 
  绥芬事件(战役) 
  穆阿维叶拒绝向阿里宣誓效忠,他们之间书信交涉已无济于事。穆阿维叶坚决要求为欧斯曼复仇,阿里带着一支军队离开库法,穆阿维叶和阿慕尔 . 本 . 阿绥带领另一支军队,两军在位于幼发拉底河岸的绥芬对垒。这是大马土革和伊拉克之间的一个城镇,此地战争一直连绵不断。这次战役双方伤亡惨重,最终伊玛目阿里战胜了叙利亚军队,穆阿维叶企图逃跑,阿慕尔阻止了他,他们将《古兰经》举在阿里及其军队面前高喊我们要归到真主的经典中,《古兰经》命令人们和解、协商。但这实际上是穆阿维叶在失败时的一种计谋。最后,结果只能公开裁决。叙利亚方面派的代表是足智多谋的阿慕尔 . 本 . 阿绥,伊拉克方面派的代表是艾卜 . 穆萨 . 艾什阿里,他并不象阿慕尔多谋善断。经过两位裁决者长时间的谈判之后决定阿里和穆阿维叶都撤军。 
  将决定公布于众穆斯林,阿慕尔让艾卜 . 穆萨首先发言,艾卜 . 穆萨上前宣布,赞颂真主之后说: - 众人啊!我们一致裁定让阿里和穆阿维叶撤军,你们接受你们的命令,你们要对你们的行为负责。 - 
  当阿慕尔对艾布 . 穆萨说: - 你先讲 - ,艾布 . 穆萨正要走上前时,伊本 . 阿拔斯紧跟其后,说道: - 你可亏了!指主发誓!我认为阿慕尔欺骗了你,若你们俩达成共识,你应让他先发表讲话,我就不会担心他背叛你。 - 艾布 . 穆萨就说: - 我们已经达成共识。 - 之后,他先赞颂真主,接着说: - 众人啊!最有益于这个民族之事,莫过于我们达成的协议──让阿里和穆阿维叶撤军,我们的民族应正视此事,谁欲意服从谁,自由选择,我确已让阿里和穆阿维叶撤军,你们应面对现实,自由选择你的首领。 - 他刚一讲完,阿慕尔走上前,先赞颂真主,接着说: - 你们听到了吧!他让他的首领撤军,我也同样让我的首领撤军。因为他对欧斯曼的死有责任,我要他为欧斯曼复仇,他的职位最应为此负责 - 。艾布 . 穆萨说: - 怎么回事?你确已背信弃义 - 。这两位裁决者未按《古兰经》仲裁,不具备以经典裁决的条件,故人们喧哗不止。但叙利亚的人服从了穆阿维叶,他们认可并执行了两个仲裁者的判决。阿里的人对此并不满意,他们认为两个仲裁者未按经典裁决,也不具备仲裁的条件。从此,阿里的势力衰弱了,穆阿维叶的势力强大了。实际上,两派人的所为都违背了各自的首领。 
  伊历四十年哈瓦利吉派一致决定杀掉阿里、穆阿维叶和阿慕尔 . 本 . 阿绥。之后,阿卜杜 . 拉赫曼 . 本 . 穆勒吉目负责刺杀阿里,拜尔克 . 本 . 阿卜杜拉负责刺杀穆阿维叶,阿慕尔 . 本 . 拜基尔负责刺杀阿慕尔 . 本 . 阿绥。他约定在伊历九月(斋月)二十七日夜晚行动。 
  伊本 . 穆勒吉目在阿里去做礼拜时行刺了阿里,而拜尔克只是刺伤了穆阿维叶,没有刺死,伊本 . 拜基尔刺杀的只是阿慕尔的助手哈利吉,恰巧那天夜晚哈利吉代替阿慕尔领拜,伊本 . 拜基尔误认为他就是阿慕尔 . 本 . 阿绥。 
  哈瓦利吉派杀害这三个人,不只是了为心理平衡,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承认这三人中任何一人,他们总认为哈里发只能从他们中产生。阿里葬于库法或巴基尔,他享年六十三岁,执政期四年零九个月。 
  哈桑就职仪式 
  阿里归真时,圣门弟子开会,向阿里之子哈桑宣誓效忠。阿里归真前曾向叙利亚派遣军队。据说向哈桑宣誓效忠有四万人,哈桑宣誓就职时听到穆阿维叶要除掉他的消息,当时哈桑认为这样争持下去,将会加剧内部仇杀,胜负各方都将遭到巨大损失,于是他致函穆阿维叶,提到在满足了特别条件的前提下,他将会放弃哈里发权力。对此穆阿维叶表示同意,通过调解,双方决定伊历四十一年哈里发权力归属于叙利亚的穆阿维叶。他是倭马亚王朝的奠基人,这一和解对穆斯林社会稳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哈桑的行为证实了先知曾在讲坛上为圣门弟子报佳音的预言,哈桑小时候,在清真寺里跑被自己的衣袍绊倒,穆圣从讲坛上下来抱起他说: - 这个孩子是一个首领,但愿真主能以他使穆斯林中重要两派人和解 - 。 
  正统哈里发的历史概括 
  直传圣门弟子时期从伊历十一年艾布 . 伯克尔执政起至最后一位直传圣门弟子归真而结束,他就是艾布 . 突菲勒 . 阿米尔 . 本 . 瓦希勒,出生于吴侯德战役时期(伊历二年),享年一百多岁,使者曾说过: - 一百年后大地上存在的人就不是现在的人。 - 阿米尔的逝世证实了此段圣训,非常遗憾的是,一些东方学家误解了这段圣训,他们认为这段圣训意思是世界一百年就要毁灭,使者并非此意,只是意味着他们时代的人们没有一个超过一百年界限,只能活一百岁。 
  直传圣门弟子时代分两期 
  一、 哈里发时期三十年,艾布 . 伯克尔执政时起,哈桑退位,穆阿维叶继位结束。 
  二、 从伊历四十一年,穆阿维叶为哈里发至伊历第一世纪末。 
  正统哈里发时期的伊斯兰的中心 
  这个中心是指国家在政治、政策、法律、军事领导、财政收支方面的体系。前面除收入与支出外对此已做了概述,收入与支出很大程度上勾勒出国家经济与社会的情况。 
各项收入 
  收入分为固定收入与非固定收入两种,固定收入是施舍、什一税、土地税、人丁税。非固定收入是五分之一的战利品、矿藏、叛徒的财产,还有死者无继承者只有归国库的财产。 
  一、施舍(天课),就是单独从穆斯林财物中提取的金、银或牲畜如牛、羊、驼或谷物类如大麦、小麦、大米、谷物、椰枣等。这些财物的天课额度,以伊斯兰教法的有关规定而各有差异。只对拥有一定额度财产的人,称为 - 满贯 - 者应当缴纳。在伊斯兰教法中有详尽的论述,使者生前阐释了天课,其后的圣门弟子按此执行。 
  二、什一税,类似海关关税,即从伊斯兰国家以外运到穆斯林国家的商品税收,正如当今国与国之间的关税。穆斯林商人带货物去非伊斯兰国家那里也要征税,当欧麦尔得知此事后,便命令可同对方一样也征收非穆斯林的什一税。受伊斯兰保护的顺民,即 - 有经之人 - (基督教、犹太教徒)只征收什一税的 50% ,穆斯林象天课一样征收什一税 25% 。 
  三、 人丁税,规定 - 有经之人 - 中有能力的男子的一种税,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不纳。 
   欧麦尔曾见到一位年迈体弱的老者在各家门前讨要,于是上前阻止了老者并询问他 - 你是谁 - ?他答到 - 犹太人,我是为缴纳人丁税及生计才讨要的。 - 欧麦尔便拉着他的手到自己家里,给了老者一些钱。之后,他致信国库负责人,命令他们不要征收类似生活无着落的人的人丁税。从有经之人中征收人丁税,就类似于征收穆斯林的天课,纳过人丁税之人就会受到伊斯兰的保护,免遭他人的侵害。其额度因人制宜,一年在十二与四十八迪尔汗之间,一迪尔汗等于 2.5 基拉失。 
  四、 土地税,即战争中穆斯林征服的土地的一种特税,首领将土地留给当地人们耕种,就类似当今征收农民的税收。这种税额有时固定,有时则根据产量征收,至于已加入伊斯兰教的人之土地,只征收什一税。 
  税收官。即为国库征收财产之人,将征来的天课财产上缴于国库。天课征收人员也在此类,哈里发从欧麦尔时期就确定了一些征税人员,独立于国家其它工作。同时,他们还为边远地区的游牧民委任天课征收者。 
  费用支出。上述这些财产,由国库管理者掌握,对于贫民只有凭哈里发的命令方可从国库中费用( ),抑或哈里发直接给予穷人、赤贫者、天课征收人员,为主道奋斗的战士及国家各方面工作人员。国库中还留有以应急需的储备如同当今的国家储备。我们不知道收入与支出的确切数额,但据说只有库法的土地税是在欧麦尔在世时制定的,每年一亿迪尔汗,(约合二百五十万埃磅)。因此,伊斯兰国家的生活是富裕的,特别是第二世纪中叶,即欧麦尔、欧斯曼、阿里时代。 
  现金,伊斯兰之前的阿拉伯人,曾以碎金碎银交流,由于商贸贫乏,他们没有固定的货币。伊斯兰教出现时,这种交易没有改变,当欧麦尔时期征服运动展开时,因他发现迪尔汗的重量不同,他主张确定货币迪尔汗的单位,规定了每种迪尔汗的应有值。 
  朝觐朝觐在哈里发看来是重要工作之一,因它是一年的标志,各地的艾米尔和工作人员在此时聚集,向哈里发汇报各地的情况。人们可以投诉各地艾米尔及工作人员的失职和不公正行为。朝觐季节是相互了解,相互协商国家大事的一次年会。 
礼拜,是哈里发自身和责成他人必须履行的一项善功。 
  教育,伊斯兰之前阿拉伯民族不善书写,特别是在希贾兹和内志地区。伊斯兰来临,促使书写在阿拉伯人中普及,在正统哈里发时期得以更加广泛的传播。至于哈里发自己都会书写,他们曾为穆圣书记,当时,只是抄写《古兰经》和极少量的圣训。很多阿拉伯人背记了《古兰经》,也背记了很多圣训,在此之后才记录的圣训。 
  当初,他们生产制造方面的知识极为贫乏,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受益于邻国,并向邻国学习。 
  由此,我们足以了解正统哈里发时期的情况,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穆阿维叶 . 本 . 艾比 . 苏福扬所建立的倭马亚王朝的立法情况。 
  正统哈里发时期的教法 
  正统哈里发的事务是相互间协商处理的,正如《古兰经》所描述的 - 他们的事务是由协商而决定的 - ( 42 : 38 ),他们当时的制度就是一种宪章。他们的伊斯兰性质的宪章,就是《古兰经》的大法,从中制定律例,就被称之为 - 教法学 - ,即了解真主为众生制定的律例之学科。 
  教法曾是他们政治的轴心,生活的灵魂。他们以此来管理财产。伊斯兰运动迅速传播,甚至风行东西方。这在于伊斯兰命令民众遵守法度,维护整个人类的权益,无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哈里发时期的教法学地位高于当今任何文明民族所制定的法律学。教法学家是协商教法事务的民众代表,同时,又以他们的权力处理每一件事,无论是重大事件或区区小事均依据教法原则处理。 
  这个民族有绝对的自由,监督哈里发的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教法的规定,是否遵从教法学家观点(意见),是否光明磊落,仁厚诚善。无论是阿拉伯史学家或非阿拉伯的史学家,没有一个人用暴虐或品行恶劣的指责记述哈里发,而都承认哈里发公正高尚的品德、光明磊落的作风以及深得其它民族拥待的事实。甚至,哈里发下台,政权消亡,他们会重新建立他们所渴望的法制健全、当权者公正廉洁、遵纪守法的伊斯兰国家。教法内容当时十分明确,没有注释,也不被置疑。 
哈里发时代的穆斯林,崇尚俭朴,绝不奢侈浪费,消费仅限于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在第一、二位哈里发时期,没有过多地出现那些必须对教法律例进行阐释才解决的事件。 
人们曾关注哈里发,仿效哈里发的行为,为使他们具有哈里发的修养和不贪恋红尘的精神,他们尽力去仿效。那个时期人们的价值,在于具备高尚的、值得赞扬的品德、在于有益于人类的行为。他们并不崇尚华丽的服装,也不羡慕万贯家产。比如,艾布 . 伯克尔执政期,也门一国王祖里 . 克拉耳 . 哈米里身着盛装,佩带宝玉,携带千名侍从,以使臣的身份谒见艾布 . 伯克尔,当他见到艾布 . 伯克尔衣服很旧却具有天赐的威严,他就放弃他拥有的这一切,效仿哈里发。 
  欧麦尔时期一波斯艾米尔霍尔姆赞,来拜访欧麦尔,他发现欧麦尔独自睡在清真寺没一个侍从,也没一个卫士,他面对着欧麦尔自言自语道: - 你公正了,那么你会安全的,欧麦尔你睡吧! - 
  哈里发对律例的理解方法 
  艾布 . 伯克尔如遇到一件事,在经训原文中无法查到时,便召集众法学家,询问使者处理有关事件的情况。如果有人回答使者曾在我们中安排了记录圣训的人,他便召集那些负责人和一些上层人物,与他们协商。一达成共识,就以此处理。 
  欧麦尔也曾这样做过,在经训中找不到有关律例时就问手下艾布 . 伯克尔如何处理此类问题,有现成事例按此效仿,否则就召集学者来商讨此事,按一致通过的意见处理。 
正统哈里发时期教法律例的特点 
  一、 遇到使者时期未曾发生过的事件,他们便进行演绎,推断出律例,这种做法也是由于伊斯兰版图不断扩大,所在地各民族相继加入伊斯兰的必然结果。从此,阿拉伯文明时代开始了。教法顺应时代,演绎推断的方法开始广泛应用。 
  二、 哈里发时期的教法学家未曾以理性推断没有发生的假设事件,只是积极对现实生活中真实事件进行演绎判断,他们认为宗教方面的假设是浪费宝贵的时间。 
  三、 他们所做出的推断少于后代学者,因为伊斯兰国家在此之后已经扩大,后来的法学家则必须对哈里发时代没有的律例予以解释说明。 
  四、 政治曾隶属于教法,但正像其后各时代的情况,教法并不隶属于政治,因为,国家曾是一种立宪形式的协商性质,有问题可以共同协商,而教法律例和有关决定则只有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才可以颁布。因此,他们就教法的某项律例不存在分歧。 
  在穆圣时期没有分歧,他们遇事可到穆圣那询问,哈里发时代以后之所以产生分歧,是由于他们很大程度上没有进行协商。艾布 . 伯克尔 . 欧斯曼 . 阿里的 - 集会 - 实质上就是一个立法、演绎的协商会。 
  五、此时的教法对国家有统治权,如前所述以前法学家的话具有权威性,同时他们也拥有很大的权力和势力并不类似于当今先进民族的宪法。 
  六、其后出现的公议都是以哈里发时代经过著名法学家协商所制定的律例形式为依据的。 
  伊玛目艾哈迈德及其它学者谈到正统哈里发以后各个时代时说: - 在哈里发之后,出现了许多派别,公议无法实现,同样,圣门弟子中的学者与不同地区的再传弟子也产生了分歧。 
这方面只要一产生矛盾,就成了尖端而无法消除的问题,因为矛盾是坚持某一地区的政治、习俗或某一派别的观点所致。政治情况是每一团体都按各自的观点分门立户,思想无法统一,并且其目的并非是针对有争议的问题来解释教律,而是政治原因,所以矛盾无法消除。他们欲按政治观点实施教法,而不是根据教法执行政策,这在正统的哈里发时期是不会发生的,当时教法就是原则与权威,政治只是隶属于教法的一个分支,因而宗教受到保护。欧麦尔时期的教法非常明确,他限制迁士和著名首传弟子离开麦地那分散到各个被征服地区,迫不得已时,才允许短期离麦地那,这些人都是协商者,因此当时分歧很少,很多问题容易达成共识。 
  至于欧斯曼,则准许他们居住在不同的地区行省,所以宗教与政治都出现了矛盾与争持。在哈里发时期出现的分歧是由于公共利益方面个别问题的枝节问题,其实类似这些枝节问题并不是实质性问题,而且,公共利益也使得部分创制者象伊玛目莎菲尔在很多问题上改变了他的创制。 
  军队情况 
  领导军队也是哈里发的工作,正像使者曾亲自领导军队那样,但哈里发不可能亲自带领所有派驻各地的军队,他们便从英勇善战又忠于哈里发的人中选择军队领导人。待征服结束、国家稳定之后,军队领导权力则局限于处理军内事务,管理军用物资及保护国家利益。 
  这些军队在欧麦尔时期才造册登记,欧麦尔制订底瓦尼制度中就统计了军队,便于掌握各个部队的人员情况,谁若掉队,便命令赶快追上,而且还在各地中心清真寺惩罚临阵脱逃者。也有人认为,这一方式是针对躲避上阵的人,在他们看来这种羞辱的方式比杀头更让人无地自容,因为他们崇尚勇敢刚毅,他们视临阵脱逃是无法洗雪的奇耻大辱。同时,在他们穷困时,欧麦尔从国库中发饷给他们,在此前他们的生活费用没有着落。每个部队都有一个专门分发生活费的管理员。阿拉伯人曾谙熟军队管理,每个部队都编有先峰、左翼、右翼、主力、后勤支队。每个部队都有一奉命带兵的艾米尔,哈里发也经常告诫军队领导要善待士兵。 
  艾布·伯克尔的政治生涯 
  穆圣归真后,艾布·伯克尔的所有政绩足以说明他的政策英明,他不愧是位杰出的领袖,辉煌业绩如下: 
  一、穆圣归真后,穆斯林产生了分歧,社会局势出现了动荡局面,有人对穆圣归真表示怀疑,甚至欧麦尔喊道“谁要说穆罕默德死了,我就用剑杀了他。”于是艾布·伯克尔站出来说:“谁崇敬穆罕默德,穆罕默德的确归真了,谁崇拜安拉,安拉确是永活不死的主,”接着他读了《古兰经》:“穆罕默德只是一位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世了;如果他病故或阵亡,难道你们就要叛道吗?叛道的人,绝不能伤损真主一丝毫。真主将报酬感谢的人。”(三:144)人们在听到他读完此段经文时终于平静下来,分歧也逐渐消失了。 
  二、使者入土前,辅士们(使者迁徙前的麦地那居民)在萨伊代家族茅棚内召开会议,为穆斯林选择一位艾米尔。艾布·伯克尔因忙于使者的后事,没有在场。当艾布·伯克尔知道后便说:“辅士们!你们是最先支持伊斯兰教者,你们不能是这个群体的最早分离者,阿拉伯人只 服从古莱氏人。”最终人们向他宣誓,选举他为哈里发,其中有许多辅士。这场几乎导致伊斯兰国家灭绝的动乱,由此得以平息。 
  三、艾布·伯克尔在就职仪式向人们演讲道:“众人啊!我只是你们中的主事者,我并不比你们优秀,你们中的弱者,只要坚持真理,在我看来就是强者,你们中的强者要是悖逆真理,我认为他就是弱者。我服从真主,你们就服从我,如我错了,你们就不要服从”。他的政治生涯就从这次被称为“登基演讲”的讲话而开始。这次演讲概括了他的执政政策,并为人们阐明了必须遵守的政治纲领。鼓励人们为主道奋斗。 
   四、艾布·伯克尔的果断品质最早体现在他派遣乌萨曼·本·宰德的军队出征。使者生前曾准备把这支军队派往大叙利亚,并打算委任乌萨曼为那里的艾米尔。当时他的年龄不到二十岁,当时这支军队中有艾布·伯克尔及许多著名首传弟子。使者归真后,许多阿拉伯人叛教了,企图使麦地那及其周边地区阿拉伯化。首传弟子希望艾布·伯克尔推迟乌萨曼军队的出征时间,但他不乐意地说:“无论结局如何,必须派遣乌萨曼军队”。他不愿人们违背使者的遗愿。当人们感到无法改变艾布·伯克尔主意时,便要求他更换乌萨曼,让比他年长的将领来带兵 。艾布·伯克尔说:“使者委任的人,艾布·伯克尔能改变吗?”当欧麦尔讲述这一要求时,艾布·伯克尔气愤地说:“伊本·赫塔卜!你真无用,真主的使者任用他,而你竟敢让我不用他!”他亲自动员将士。乌萨曼出征了,向格达尔城全面进攻,围剿并攻取了该城,这次出征对穆斯林非常有利。这里的敌人听到此事后便说:“假若他们没有实力,他们绝不敢派兵与这些部落交战”。 
  五、使者归真后,一些信仰薄弱者及一些心术不正之人,趁机反叛,瓦德·安希、内志地区有人自称先知(他们是叶麻默地区哈尼发家族中的穆赛伊立 迈·凯扎卜、也门的艾斯区艾赛德家族的突莱伊哈,还有台米姆族的塔厄莱卜家族的哈里夫之女赛查赫),很多人追随了他们。因此,当地人们形成了两派,一派是伪先知的追随者,一派是拒绝交纳天课者。而毗邻麦地那的两族人,阿拜赛家族和扎拜雅家族甚至敢于公开同他们斗争,艾布·伯克尔正处在使者生前所建立的伊斯兰国家可能被摧毁的紧要关口,但他意志坚强,临危不惧,终而化险为夷。艾布·伯克尔当时寄希望与乌萨曼军队,乌萨曼一到,就委任他管理麦地那的事务,并有意让他同军队打成一片,以亲自带兵与阿拜赛家族和扎拜雅部落作战。许多穆斯林对乌萨曼说:“我们以安拉的名义起誓,你要保重,你如遭不测谁来带领第二支军队呢?”乌萨曼说:“我以安拉起誓,我要为你们奉献”。他率领部从与阿拜赛人交战,最终打败了他们并战胜了扎拜雅部落;收复了土地,并将此地作为非穆斯林的牧场。战后军队休整时,乌萨曼考虑与反叛者作战之后圣门弟子对他说你等几天吧,或者你放过那些拒交天课的人,欧麦尔对她说与他们作战吧。”使者说过:“我奉命与敌人作战直至他们说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艾布·伯克尔说:“假若他们理智地拒绝我,只教给安拉的使者时,我与他们作战,直至我死。” 
  我们追溯《古兰经》成册的源头,就会发现最早源于艾布·伯克尔。他命专为使者记录启示的宰德·本·萨比特挑选一些《古兰经》背诵者和精通《古兰经》的人,把背诵者背记的以及散记于布片、石板、树皮上的《古兰经》经文整理起来。,之后,艾布·伯克尔又召集一些能背诵《古兰经》的著名圣门弟子,向他们宣读了这部《古兰经》,大家进行了核对。最后,将这部经典保存在使者之妻、欧麦尔之女哈福赛家中。 
  六 阿拉伯曾毗邻两大帝国,既波斯帝国和罗马帝国 。阿拉伯人承认这两大帝国的历代政权,但他们对阿拉伯人则不然,轻视他们,经常侵扰迫害邻边的阿拉伯人,由此艾布·伯克尔一方面试图向他们展示穆斯林的威慑力量,另一方面,在他们的国家宣传伊斯兰教,从波斯开始,他选择了平叛战役中的强将哈立德·本·卧立德,派遣他从南边去波斯,又派遣艾亚德·本·埃乃穆,从北面进军波斯。两方将领奉命而去,他们征服了波斯许多城镇,最后在幼发拉底河域会师。哈立德带军队与波斯交战,屡战屡胜,往往还未到目的地便威名远洋。他有一种德从不虐待被征服者,而且善待他们,保护他们,故被征服者接受了哈立德的统治。 
  伊历十二年末,艾布伯克尔打算征服罗马,他选择了四位强将阿慕尔·本·阿绥、叶基德·本·艾比·苏福扬、艾比· 欧贝德· 杰拉哈、谢尔吉勒·本·哈赛乃,授予每位将领 带兵权,命令各位将领按他指定路线进军。同时他还授予每位将领管辖所征服地的权利。将领们向目标挺进与罗马人交锋,取得了多次胜利。但罗马人集结了千军万马,试图各个击破穆斯林军队,四位将领则一致同意联合起来与敌人拼杀,并将此决议汇报艾布·伯克尔,得到艾布·伯克尔同意。当时,罗马军队有二十四万人,穆斯林军队只有三万六千人,而且罗马国王非常关注这次战役。这次战役被称为雅穆克战役。其时罗马军队驻扎在雅穆克河岸,艾布·伯克尔派遣在伊拉克的哈立德迅速前往叙利亚援助穆斯林军队。哈立德迅速赶到后,发现军队内部意见不一,于是向他们宣讲道:“今天是属于安拉的日子,今天不应该骄傲”,最后又说:“你们听着,我是奉命行事,你们服从吧,今天我主事”。 那天,他们服从了哈立德。哈立德精心部署军队 , 在帅位上忙了一天一夜。次日凌晨,罗马将领希拉克罗得到军队失败的战报时,便丢下城霍姆斯城仓皇逃跑,逃离时说道叙利亚 永别了 ”。从此,霍姆斯城便呈现在穆斯林的面前。 
  这次战役期间传来了艾布·伯克尔归真及欧麦尔·本·赫塔卜继位元的消息,哈立德决定让艾比·欧贝德代替他的领导职务,哈立德拿起经典暗示他带领好军队,待胜利之后将经典和权利交付给他。穆斯林军队胜利的秘诀是他们作战时意志坚强,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他们坚信真主以胜利及战利品援助他们,既便牺牲了也是烈士,列士的归宿是乐园。 
  七、艾布·伯克尔得病后感到有生之日不多了,考虑到穆斯林大众利益,他在弥留之际推选了哈里发(被称为执政盟约),他知道许多人自以为自己最适合哈里发一职,如不为他们确定哈里发,将来就会产生矛盾,相互间结下仇恨。他认为欧麦尔·本·赫塔卜是最合适的人选,因为它意志坚强,思维敏捷,但他还是与一些著名的圣门弟子协商,得到了他们的一致赞同。欧斯曼也参加了协商,艾布·伯克尔口授。”此时执政权归于欧麦尔”,之后,他对大家说:“你们对选举哈里发满意吗?指主起誓,我不能背信弃义,我也未选择我的亲属,而委任 欧麦尔作为你们的哈里发,你们要服从他,”他们便答道“我们服从,我们效忠。”艾布·伯克尔于伊历十三年6月31日晚去世,他执政了两年三个月零十天。葬于使者墓旁。 
  艾布·伯克尔之后的伊斯兰国家政权 
  艾布·伯克尔将阿拉伯半岛划分为十个行省,每个行省中委任一名艾米尔负责礼拜、判案、执法,艾米尔既是法官也是律例的执行者,因为艾布·伯克尔在各艾米尔之下未另外委派负责诉讼的法官这些艾米尔及他们所负责的行省有: 
  1、麦加,艾米尔是阿塔布·本·艾西尔,他是使者生前委任的艾米尔 
  2、塔伊夫,艾米尔是欧斯曼·本·艾比·阿绥,也是使者委任的艾米尔。 
  3、萨那,埃米尔是穆哈吉勒·本·艾比·倭马亚,他是反叛事件后,收复该地的艾米尔。 
  4、哈达拉毛,该地的管理者是扎亚德·本·卢贝德。 
  5 、呼拉尼,该地管理者雅阿莱·倭马亚。  
  6、祖拜尔,该地管理者艾布·穆萨·艾什尔里。 
  7、均迪,艾米尔是萨阿孜·本·贾拜勒 。 
  8、纳季兰,该地管理者杰里尔·本·阿卜杜拉·白吉利。 
  9、杰拉什,该地管理者阿卜杜·本·图尔。 
  10、巴林,该地管理者阿拉· 本· 哈里迪拉 米。艾布·伯克尔曾委 派他讨伐巴林的反叛者。 
  至于伊拉克和叙利亚仍属战争地区,均迪的一些艾米尔曾负责这两地事务。艾布伯克尔手下没有大臣,只有欧麦尔负责诉讼,艾比·欧贝德负责国库。 
  欧麦尔的政策 
  欧麦尔执政期是在前两任哈里发中政绩最辉煌的时刻,艾布·伯克尔归真后他被推举为哈里发,他登基演讲在赞词后说:“信士犹如未曾牧放的家驼,服从主人,它注意主人将他赶到哪里?至于我以天房的主发誓我的使命是带领你们走上正道,”家驼的顺从则是顺服于呵斥它鞭打它的主人,驼是易于人们利用的。这是当时对伊斯兰民族最形象的比喻,民族的领导者肩负着神圣的使命,服从命令、杜绝所禁止的就是服从与顺从。欧麦尔是最先命令法官专门处理民事的哈里发,当时的法官完全独立于政权,在诉讼中又有很大的权利,欧麦尔也曾参加过艾米尔和其手下人主持的审判会。 
  欧麦尔与艾米尔的关系 
  欧麦尔博得大众拥戴与艾米尔的支持与辅佐分不开,在欧麦尔看来,艾米尔就是社会一员,必须严于律己,公正待人,他主张人与人之间提倡平等,既便是最普通的平民百姓。他曾遇到过状告艾米尔的事情,他对原告与被告一视同仁,直至真相大白。如果艾米尔犯法 ,他以教法论处,并革除职务。对此阿拉伯上层意见不一,一些人从未见到过惩治地方长官,一些人认为这样有损于地方长官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也许在动荡时期,采用这一警示的方式,是最有效的消除社会矛盾的方法。欧麦尔向人们宣传宗教,让他们相互往来,公正待人,并分给他们生活用品,当人们遇到难题时便去找他。 
  欧麦尔命令那些忠诚于事业的人监督地方长官的工作。遇到地方反映的冤案,他就派这些信得过的人去调查和落实,他们习惯是先深入下层调查,之后才询问有关当事人、见证者,这样做对证人不会产生副作用,因为欧麦尔政策非常严厉,每个人都有权向他直接投诉,从而使人们获得更大的自由。此外,他还命令地方长官,于每年朝觐时,必须到场,有怨者可向欧麦尔申诉,欧麦尔亲自召集双方直到为怨者讨回公道。艾米尔都担心,朝觐时在众人面前出丑,所以他们不敢虐待任何人。 
  欧麦尔经常审查艾米尔手中所拥有的穆斯林大众的财产,他看到一些富人财源不明,通过法律手段,先没收财产,再根据具体情况,将财产分给人们。 
  欧麦尔同贫民百姓的关系 
  尽管欧麦尔对待艾米尔非常严厉,但他对贫民百姓特别同情怜悯,非常重视他们的利益,他认为他对所有的百姓都要负责,他曾说过:“即使迷失在幼发拉底河岸的一峰骆驼受到伤害,我都会担心真主问罪于我,”他还说:“假若我活者,我就要考察民情,因为我知道人们有许多需求无法传达给我,至于那些艾米尔他们不会告诉我,也不到我这里来,故我要去叙利亚居住两个月,其次是一些较大的城镇,每个地方都逗留两个月,我想以这次巡游实现我的愿望,达到我目的。 
  欧麦尔在教育人时用他的手杖,常常是杖不离手,人们害怕他的手杖远比利剑。拉希德·本·赛阿德传述欧麦尔曾给人们分发财物时,出现了拥挤现象萨阿德·本·艾比·宛嘎斯(著名圣门弟子,波斯的征服者)在人中横冲直撞,闯到欧麦尔跟前。欧麦尔对他说:“你来到这里,就你不怕真主的代治者惩罚你,”欧麦尔对他在人中拥挤非常气愤,他喜欢大家人人平等。 
  欧麦尔廉洁奉公 
  人们喜欢欧麦尔,还因为他廉洁奉公。人们喜欢他对待穆斯林财产公私分明。他认为穆斯林的财产,就好比一个牧场,他要保护其中每一个放牧者的利益。他对自己非常苛刻,甚至他的生活低于他的民众,他从不超过这个标准,他没钱时向国库的司库借,当领到薪俸时再去归还。一些著名圣门弟子看到他生活穷苦时想增加他的薪俸。但他没有接受,他说:“我和我的朋友(使者与艾布·伯克尔)就像三个赶路的人,第一个人带着干粮到达了目的地,另一个按照他的方式也走到了目的地。之后,第三个跟随前二个,如果他对前两个所带的干粮满意,并坚持他两个路线,那么,就能赶上前两位。如果走的不是前两位的路,那么就永远也无法赶上他们。”他厌恶任何人利用非正当方式,获取财物来赡养家人,据说:“他的妻子温姆·库勒苏姆在欧麦尔不知道的情况下送给罗马皇后一份精的礼物,放在一个邮包中,寄到皇后手中,罗马的妇女们聚集在一起说:这是一份阿拉伯王后的礼物,她又回赠一份礼物,其中有昂贵的项链。当接到礼物时欧麦尔拿着它,把大家召集起来对他们说温姆·库勒苏姆给罗马皇后送了一份礼物,罗马皇后又回赠了这份礼物,你们对此有何看法?他们都说这是礼尚往来,认为温姆·库勒苏姆应该接受。欧麦尔说:“信使是穆斯林大众的信使。那份礼物在罗马皇后眼中之所以昂贵,是因为它来自穆斯林,他命令将此礼物上交国库,只是将原寄出 礼物的同值礼品留给温姆·库勒苏姆。他只所以这样对待家属,是为了便于管理他人,只有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他才能管教好别人。他召集家人他们说:“我禁止别人这样那样,而人们看你们时,犹如飞禽盯着肉似的,我以真主发誓!你们中只要有人那样做,我照样严加惩治。” 
  前面讲过欧麦尔首先做的一件事,革除了哈立德·本· 卧立德同罗马交战军队的领导权,将波斯穆斯林军队领导权交给艾比·欧贝德·本·麦斯欧德,嘱托他遇事要同圣门弟子协商,不要擅自作主。波斯为自己推选的一位著名的将军名为鲁斯坦,他派兵与穆斯林军队作战,波斯军队在伊拉克境内库法附近的纳玛勒格失败了,波斯人又逃到伊拉克最大的地区第斯 克拉,艾比·欧贝德紧追不舍,击败他们并与 这里的市民和解了,当鲁斯坦得知失败消息后,调集一支强大军队在幼发拉底河西岸与穆斯林军队交锋,这次战役穆斯林伤亡惨重,当欧麦尔接到这一消息时向他们派遣援军,鲁斯坦也为他们增派了一强大的军队,并派遣一位将军名叫麦海拉尼与穆斯林交战,最终穆斯林军队战胜了他们。 
  嘎底西叶战役 
  当麦海拉尼失败后,波斯人发现自己在阿拉伯人面前十分懦弱,他们四分五裂,没一个国王,于是他们决定推举库斯拉后裔一名叫叶兹德吉尔德的青年为君王,他只有二十一岁,他召集军队由鲁斯坦挂帅,当欧麦尔得知这消息时,从整个阿拉伯半岛调集军队,他想亲自挂帅出征,但一些著名圣门弟子阻止了他,他们决定让著名将领萨阿德·艾比·宛嘎斯带兵出征,萨阿德带兵到达敌人地段时,他接到欧麦尔的信,信中说如果收到我的信时你向大家传达,他授权他的军队,以嘎底西叶许诺,向我汇报所得到的一切消息,萨阿德与欧麦尔之间书写从未间断,萨阿德向他描述的那里的城镇及所见到的一切。 
  鲁斯坦决定越过阿提格河,两军激战长达三天,直到第四天夜里,内志的人冲向鲁斯坦的帐篷,鲁斯坦见势不妙,仓皇逃跑,穆斯林勇士穷追不舍,捉住他后,结束了他的生命。勇士在处决鲁斯坦时,高呼以天房的养主起誓!我杀掉了鲁斯坦。此时波斯军队已败北,萨阿德将胜利的喜讯传告给欧麦尔欧麦尔整日关注嘎底西战役,他每天都到麦地那郊外等待消息,直到得到这一喜讯。 
  萨阿德在嘎底西叶养精蓄锐休整一个月后,开始追击逃兵,这些败兵投靠到一位名叫霍尔木赞的将领帐下,稍一交战,霍尔木赞便溃不成军逃往艾哈瓦兹,萨阿德一路追击,打得敌人一败涂地。接着他又向巴格达附近的马达茵进军,到西尔河前停下。一些当地人,将他们引到浅滩处渡河,继续向马达茵挺进,当波斯军队见到他们渡过河后,携家眷投到哈斯瓦尼,马达茵人决定于阿拉伯人修缮和好。萨阿德住在“白宫”,之后,他接到欧麦尔委任状,委任他管理所征服的波斯城镇。他又向波斯其它地方派兵,征服了许多城镇。此时穆斯林已拥有大量的波斯土地,西起幼发拉底河,东到杰侯尼河,南至印度河,北至亚尼亚。所有这些战役不超过七年他们就赢得了全局的胜利。他们给当地人留下了好的印象,这时他们已兑现他们曾许下的诺言,公正执法,让大众监督他们。这都是欧麦尔所嘱咐的。 
  在罗马的穆斯林军队 
  前面提到艾布·伯克尔归真时穆斯林正在雅穆克战役中作战,欧麦尔决定让哈立德·本·卧立德带兵,又让艾比·欧贝德临时替代哈立德。军队向约旦方向挺进,在欧麦尔执政后六个月即伊历十三年解放约旦。之后,又向大马士革进军,当时哈立德处在前峰位置,穆斯林军队将大马士革城围困了七十天,他们在城周围各方向都有一位将领把守,哈立德夜以继日守候在城外,他对敌情了如指掌。他们趁敌人稍一疏忽,便以绳梯登上城墙从城门附近降下,杀掉门卫。哈立德亲自用剑砍断门栓打开城门。市民们害怕,故请求和解,哈立德与他们讲和。这时欧麦尔来信命令艾比·欧贝德带领部分军队去伊拉克,让他们在哈希姆·本·欧特拜手下听令,让哈立德和极少部分人留下。艾比·欧贝德到了罗马的马尔季,当地有两位将领,图宰尔·拜特拉克和珊斯。除图宰尔领着他的军队秘密地回到大马士革,叶基德·本·艾比·苏福扬得讯后与其交战,阻止他们去大马士革。哈立德知道了也带兵从敌人背后杀去,穆斯林将其包围住,敌军全军覆没。叶基德回到大马士革,哈立德回到艾比·欧贝德那里。珊斯的军队也以失败而告终。 
  征服霍姆斯 
  穆斯林征服大马士革后,向霍姆斯进发,并将该城围困了一个冬季 . 。罗马人推测寒冷的冬季将会冻垮穆斯林军队,然而,当罗马人看到这一切对他们毫无影响时,便像大马士革人一样同穆斯林媾和。哈立德受艾布·欧贝德之命出征根纳斯林,罗马人派稍逊于希拉克略的米纳斯任主将率兵将他们围困起来。哈立德与他们交锋,最终击败了他们,杀了米纳斯。当地人投靠了哈立德。欧麦尔听到这一消息后说:“哈立德不愧为一位勇士,真主怜悯艾布·伯克尔,他比我善识勇士。”哈立德控制了根纳斯林后对当地人说:“假若你们在云雾中,我们让真主惩罚你们或将你们交给我们。”之后,那些人按照霍姆斯媾和的方式和解了。凯撒里亚被穆阿维叶征服了。艾吉纳丁被阿慕尔·本·阿绥征服。罗马人也有不少足智多谋的将领,欧麦尔知情后说:“我们以阿拉伯的勇士战胜了罗马的强将,你们根据情况扩大疆域,要狠狠打击敌人。”此后,经过屡次战役,最终击败罗马。阿慕尔·本·阿绥 去了耶路撒冷,后定居于艾吉纳丁。 
  征服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是宗教的圣地,穆斯林到达这里,将这里包围,长期的封锁使当地人愿意媾和,但条件是欧麦尔应亲自主持和解仪式,于是穆斯林派人向欧麦尔汇报,欧麦尔来到大叙利亚,这是他首次外出。欧麦尔给当地一些艾米尔去信,要求当他到达时,让纳税人见他。耶路撒冷的代表向他求和,欧麦尔接受了他们的条件,并写了保证书,承诺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教堂、十字架标志,不进驻他们的教堂,也不毁坏教堂及其中任何东西,包括教堂周围的广场、十字架及任何财产;不歧视他们的宗教,不侵害任何人。在此,任何一个犹太教人不同他们居住在一起。信的最后写到,此信中所有内容都是以安拉和使者的名义许下的诺言,是哈里发和众信士的责任与义务。哈立德、阿慕尔·本·阿绥、阿不杜拉赫曼、穆阿维叶均在上面签了字。此事发生在伊历15年。 
  随后,欧麦尔到了耶路撒冷,进入基亚麦教堂。到了礼拜时间,他对大主教说:“我想礼拜。”大主教说:“你就在此地礼拜!”欧麦尔没有同意,而是在教堂门前台阶上单独做了礼 . 拜;他对大主教说:“假如我在教堂内做了礼拜,以后穆斯林将仿效,他们会说欧麦尔都在此礼拜,他规定不许穆斯林在他所礼拜的台阶上礼拜宣礼欧麦尔想在这里建一座清真寺,于是大主教将他领到安拉曾启示叶尔古伯的那岩石上,他们清除了上面的土,在此基石上为穆斯林建起了清真寺。后来,他将巴勒斯坦划分为2个行省,一个是腊姆拉,一个是耶路撒冷。欧麦尔与被征服者的公平关系体现了他至诚、公正的人格。 
  欧麦尔执政时,通过阿慕尔·本·阿绥征服了埃及,并在此建立清真寺,这是开罗最古老的清真寺。欧麦尔时期的征服活动不超过十年,大部分时间是征服整个波斯和大部分罗马地区,即沙目地区,这些国家愿意接受伊斯兰公正的律例。欧麦尔辉煌的一生为其后伊斯兰文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哈里发欧斯曼 
  欧麦尔归真后,欧斯曼出任哈里发,他曾是六位候选人之一。完成就职仪式后,他向人们宣讲。”要努力工作。”他告诫人们勿受今世荣华富贵的诱惑;命令他们以前人为鉴,禁止他们疏忽大意慢怠工作。他向各地艾米尔致函,嘱咐他们要善待百姓,不要压迫虐待他们。他在信中说:“最公正的方式就是关注穆斯林各方面的情况,向他们提供生活资料,并征收他们的天课,要善待被保护的人。”接着又致函各地军队将领说:“你们是伊斯兰的卫士,欧麦尔为你们制定了前所未有的制度,他虽然离开我们,但他所制定的制度仍然有效。我不能随意改变你们任何一个人,只有安拉能改变你们,让他人取代你们,你们自己要考虑你们应怎么办?你们履行你们的职责吧!,因为我履行安拉责成我的一切责任与义务。”他又致函征税人员:“安拉以真理造化众生只接受真理,你们应坚持真理,主持公正,尽职尽责不要违法乱纪,你们对待工作应相互合作,克尽职守;不要虐待孤儿,不要爽约,安拉最厌恶不义之人。”他也致函予老百姓:“你们要遵循上面所下达命令。你们不要因尘世而忽视你们的义务。”他嘱托人要行善。欧斯曼执政初期各大城镇仍保留着欧麦尔所委任的一些艾米尔。 
  欧斯曼遇到的首要问题 
  欧麦尔归真后,大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惩办杀害欧麦尔的凶手艾比·鲁鲁及其帮凶霍尔木赞与杰菲乃上。霍尔木赞原是基督教徒,赛尔德召他来麦地那,让他熟悉记录麦地那情况。奥贝杜拉·本·欧麦尔拔剑刺死霍尔木赞,还想杀掉杰菲乃,人们将杰菲乃抓住投入监狱。就此欧斯曼与首传弟子协商,部分人主张处决他以报血恨,另一部分人主张说昨天能杀害欧麦尔,如今能杀害他的儿子,然而欧斯曼说:“今天我是穆斯林的首领,我已从我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罚金(交付杀人的抵命债)。”这是当时对此事的一种比较妥当的处理方法。 
  欧斯曼时期的征服业绩 
  在赛义德·本·阿绥带领下,里海岸边一个较大的城邦泰伯里斯坦被征服了,在里海边的阿卜杜拉赫曼·本·拉比尔挺进到土耳其。至于叙利亚,穆阿维叶已将它全部控制了,他的战绩非常显赫。哈比布·本·穆斯林奉欧斯曼之命征服了亚尼亚,他屡战屡胜,直至打到泰夫利斯。伊历38年,穆阿维叶征服了塞浦路斯岛。征服这里每年收入达七千第纳尔,同时当地人还向罗马人缴纳同样的数量,穆斯林并未干涉此事。他们以罗马人对待他们的方式理解穆斯林,穆斯林的方式是适于他们的。穆阿维叶在海上组建了一支强大的舰队,阿卜杜拉·本·盖斯·哈里斯被委任为舰队司令。他无论冬夏都战斗在海上,损伤甚小,仅有一次还是一位士兵单独带船出去,被罗马人杀害。 
  埃及亚历山大人在罗马皇帝唆使下爽约了,罗马皇帝派了一支强大的舰队援助亚历山大人与阿拉伯人作战。阿慕尔·本·阿绥赶来击败了罗马人,并摧毁了亚历山大的城墙,缴获了很多罗马的船只。阿慕尔派阿卜杜拉·本·萨拉赫征伐北非沿岸,从的黎波里到丹吉尔,占领许多隶属于罗马的城镇。最终媾和,其条件是每年向穆斯林缴纳二佰五十万 第纳尔。 
  其时,欧斯曼命令阿卜杜拉·艾比·萨拉赫对付罗马皇帝派遣的六百艘船只的庞大舰队。阿卜杜拉带舰队到达目的地,穆阿维叶也带舰队到达,穆斯林的舰队与君士坦丁的舰队交战,经过激烈的战斗,罗马军队惨败,其将领也葬身于大海,穆斯林得到了大量的战利品和舰只。欧斯曼时代,缴获的大量罗马战舰加上穆阿维叶和阿卜杜拉制造的舰船使得伊斯兰成为一个海上王国。而这些舰只在保卫伊斯兰港口免遭罗马人的袭击等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欧斯曼时代的内部事务 
  欧麦尔下令古莱氏的首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麦地那。欧斯曼执政后取消了此项禁令。这些人得以自由地迁居在各个城镇,不到一年古莱氏族就在各地城镇征集到一笔巨款,许多人便逐渐开始接近他们。人们普遍认为古莱氏人都有资格做哈里发时,他们就像皇室家族一样得到人们的信任,许多人希望他们其中某人有朝一日成为哈里发,从而使自己得到好处。 
  在欧麦尔时期,人们不敢产生分歧,因为欧麦尔性格非常冷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都害怕他,因而很少出现纠纷。此外,还因为他们心中深深热伊斯兰。欧斯曼时代,与欧麦尔时代情况截然不同,艾米尔和领导者之间分歧和矛盾层出不穷,伊拉克、巴士拉、库法的情况尤为严重。至于叙利亚情况相对较好一些,因为穆阿维叶英明果断。各地的人们向欧斯曼控告 艾米尔,要求罢免他们,欧斯曼便答应了他们。在巴士拉有一位名叫阿卜杜拉·本·赛拜的犹太人。他伪信伊斯兰教,以迷惑人们,向人们传播一些不良的思想。他对人们说:“真不可思议,你们属于使者的家属,为什么又让别人管理你们呢?”巴士拉的艾米尔将他驱逐出去,他流落到库法,继续向库法散布流毒,再次被逐,到了埃及仍然如法炮制。人们纷纷诉说伊本· 赛拜之事。麦地那人知道后,告诉欧斯曼,欧斯曼问“从哪听到此话?”他便派人把埃及的阿卜杜拉·本·艾比·赛尔赫召来询问,欧斯曼得知实情后,欧斯曼又召集众艾米尔,商讨此事,对他们说:“你们谈谈看法。”众艾米尔一致认为对制造事端者应该立即惩处。欧斯曼心软而没有采纳大家的看法。艾米尔回到了各地。 
  至于制造事端的人,他们计划趁艾米尔不在麦地那的时候,举行起义,但没有成功;他们又向同伙致函通知他们在麦地那再次聚会,当他们快到麦地那时,欧斯曼已派人了解过他们的情况。所派的人向他汇报“来的人们欲罢免或置您于死地 。”欧斯曼再次召集人商议对策,人们建议处决肇事者。欧斯曼说:“我们应该原谅他们,不应该伤害他们,否则我们会有伪信的嫌疑。让他们回去吧 ! ”这些人有的来自埃及,有的来自巴士拉,有的来自库法,但他们内执意要像朝觐者一样来麦地那。 
  他们没有暴露出他们的意图,而是趁人们不备之时进入麦地那,包围了欧斯曼的住宅。他们异口同声说:“你为何要杀害我们呢?”欧斯曼发誓道:“我绝没有容许处置你们”这些人又说:“你爽约了!你该杀 !”他们要求他退位,但遭到欧斯曼拒绝。他们又阻止欧斯曼去清真礼拜,并封锁了他的住宅,断绝了供水。欧斯曼暗中派人向各地艾米尔求援,当这些围困者得知各地的军队来援助欧斯曼时,他们采取了断然的措施。烧毁了欧斯曼的家,逮捕了欧斯曼。这时欧斯曼想通过赎金来妥协,他命令这些人离开此地,一部分人离去了,阿菲格·本·海 卜用剑向欧斯曼刺去,紧接着苏达尼·本·哈目拉尼又将其妻 纳依莱·宾提·法拉菲斯推倒在欧斯曼面前,当她用手抵挡剑时她的手指被砍断。一些人用剑刺中欧斯曼颈部,将他家洗劫一空,驱赶出他家所有的人,又来到国库,将国库洗劫一空。之后,才在麦地那宣布欧斯曼被杀害的消息。他们将欧斯曼围困了22天,伊历35年12月18日夜晚欧斯曼被害,即公元656年5月25日。这是穆斯林历史上首次最不幸的事件。 
  回顾历史,假如穆斯林首领精诚团结.观点一致,完全可以阻止这些人向麦地那进军。但他们四分五裂,存有分歧,因而,使得这些愚蒙之人如愿以偿。若是这些首领及著名学者远见卓识,这些人无论数量再多也不会得逞。 
  阿里的政策 
  当欧斯曼被刺时,麦地那只有一些来自各地的拥护者,他们只能谴责这次丑恶的暴行。他们人数有限,无法向其它地方的军队及未参与这些暴行那些人们通知。因为很多圣门弟子诸如各地的艾米尔、军队领导人及港口的卫士等都不在麦地那。这时麦地那惩治这帮暴徒呼声自然达到高潮,这些人们认为只有阿里才适合哈里发一职,他们要向阿里宣誓,首先遭到阿里的拒绝,之后阿里答复,他欲让塔勒哈和祖拜尔首先 宣誓。他俩是阿里的协商伙伴,但这俩人拒绝了,这时马立克·本·艾塔拉起身拔剑对塔勒哈说:“如果你不向阿里宣誓,我就用剑刺了你的双眼。”于是他和祖拜尔宣誓了。一些麦地那人参加宣誓,其余一部分圣门弟子拒绝向阿里宣誓,逃往叙利亚等地。宣誓仪式结束后,就有一些圣门弟子出面要求对凶手绳之以法,为欧斯曼复仇。但阿里担心这些部落会偏袒他们,使事态扩大,他要求暂缓行动,以免引起骚乱。 
  古莱氏人与哈瓦利吉派人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一些倭马亚人的首领跑去复仇,而他们则对此意见不一,一部分人认为“假使风波继续蔓延,我们无法控制局势,暂缓行动是上策。”另一部分人认为“阿里注重古莱氏人而忽视了我们的意见,处于无奈,我们一边履行真主的法度,一边关注局势的发展。” 
  阿里的首要工作 
  阿里认为他首要的工作是,趁欧斯曼委派在各城镇的艾米尔尚未向他宣誓之前,免除他们的职务。穆伊拉·本·舒尔拜、伊本·阿巴斯反对这一行动,并提醒他谨防此行动的后果,但阿里没有采纳这一建议,其实宣誓之后,他仍有机会免除一些艾米尔,因为哈里发有权任免艾米尔。他接受了严惩刺杀欧斯曼的凶手,但主张等待事端平息下来之后再履行安拉的法度,惩治凶手。然而,这种做法也违背了人们的意愿。 
  阿里根据自己的主张,将一些工作人员分别派往各地。这些人到了各地,事情并不顺利,因为所有大城镇均已发生变化。尤其是塔勒哈和祖拜尔被迫宣誓后出走麦加,途中遇到去朝觐阿伊莎,他们将欧斯曼被害之事告诉了阿伊莎。于是三人决定去巴士拉,呼吁巴士拉人为欧斯曼复仇。他们召集巴士拉人商量此事时,打算去叙利亚与穆阿维叶作战的阿里得知后,认为应当首先解决这些人的问题,希望通过书信来往,实现两派之间的和解。如果不是受伊本·赛拜卜等人的欺骗,那天夜里就不会进攻塔勒哈和祖拜尔的军队,从而引发了1万多人参加的“骆驼之役”,以阿里获胜告终。阿里对阿伊莎厚礼相待,不仅让儿子护送圣妻回麦地那,而且还亲自护送一程。 
  穆斯林曾认为同室操戈是仅次于举伴真主的大罪。虽然,此次战役很快结束了,然而,却在穆斯林之间造成了同室操戈的消极影响。对此我们不妄加评论。但塔勒哈、祖拜尔和阿伊莎要求为欧斯曼复仇,他们自己却并非是伊玛目,既然唯有伊玛目和伊玛目扶助者有权履行法律,那么其要求是不合适的,他们应同大家意见一致之后,请求哈里发惩治杀害欧斯曼的凶手。 
  同样,阿里在罢免欧斯曼委任的艾米尔一事中过于匆忙,没有征求伊本·阿拔斯等圣门弟子的意见,确是一次政治上的失误。更有甚者,他的军队收编了部分涉嫌谋害欧斯曼的人员,因而点燃了诬陷之火,导致人们怀疑阿里参与刺杀欧斯曼的行动,尽管他在政治上利用了那些绝不与对手和解的党派,但我们深信他是无辜的。可以说这是必然的,这些分裂的党派以卑鄙的手段引发了战争,使双方匀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起初阿里从巴士拉前往库法,致函要求穆阿维叶向他宣誓。穆阿维叶回函道:“首先我们要为欧斯曼讨回血债。”穆阿维叶是一位老练的政治家,他的英明政策赢得了叙利亚人的拥戴,这里的人们完全听从他的指挥;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他却拒绝向阿里宣誓效忠。阿里不得不出兵讨伐,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绥芬战役,牺牲了5万穆斯林将士。无论是征服波斯、罗马或埃及,伤亡均未如此惨重。这一惊人的数字是伊斯兰教史无前例的。 
  战役的结局 
  这次战役以仲裁而告终,叙利亚人用长矛高高挑起《古兰经》,高呼这是安拉降示给我们和你们的经典,叙利亚人选择了阿慕尔·本·阿绥,阿里部下推选的艾布·穆萨·艾什阿里为双方仲裁人,阿里即不乐意仲裁,也不愿意让要求穆萨·艾什阿里去,最终不得不服从大家的意见。 
  仲裁的期限 
  仲裁期定于伊历37年2月15日,他们达成仲裁协议并确定六个月后的仲裁期,双方仲裁人的条件是各自部下必须服从仲裁,在仲裁日到临时,阿慕尔与艾布·穆萨达成协议免除阿里和穆阿维叶的职务,让穆斯林大众选择各自所喜欢的领袖。仲裁时阿慕尔让艾布·穆萨首先发言,他诵赞词后说:“从这个民族利益出发,我们认为最适宜这个民族的是首先免除阿里和穆阿维叶的职务,让民众选择自己所喜的人为领袖。我已让阿里和穆阿维叶回避。”于是大家接受了这种仲裁。 
  阿慕尔走上前去,诵完赞词后说:“你们听到了吗?这位已将他的主人免职了,我也同意免除他的主人,但我认定我的主人穆阿维叶为领袖,因为他既是欧斯曼的朋友,也是为他复仇者,堪称人们的领袖。”阿里的部下面对这种仲裁的结果,内部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仲裁的结局 
  这一不成功的仲裁结果导致穆斯林之间分化成三个派别。一派是追随穆阿维叶者,对于仲裁结果十分满意。一派是拥护阿里者,即十叶派。另一派是出走派,即脱离阿里不愿仲裁并否定一切者。他们之所以否定阿里及其部下,其原因是阿里和其部下愿意仲裁;他们否定穆阿维叶及其部下是因为他们挑起战争,分裂了穆斯林团体。他们认为必须与这两派战斗到底。 
  阿里将堂弟阿卜杜拉·本·阿巴斯派遣到哈瓦利吉派那里,规劝他们,然而他们更加顽固,于是阿里与哈瓦利吉派之间发生了几次战斗。最终,哈瓦利吉派中三人,即阿卜杜拉赫曼·本·穆勒吉目、伯克尔·本·阿卜杜拉和阿慕尔·本·伯克尔决定“向安拉起誓,要除掉不义的领导者,让阿不杜拉赫曼·本·穆勒吉目刺杀阿里,伯克尔·阿卜杜拉去刺杀穆阿维叶,让阿慕尔·本·伯克尔刺杀阿慕尔·本·阿绥。”他们确定了动手时间,阿卜杜拉赫曼·本·穆勒吉目去了库法,他藏在一个出走派家中。这家中有一位花枝招展的女子名叫基塔姆·宾特·谢吉娜,阿里曾在纳哈尔战役中杀了他的父亲及她的兄长。阿卜杜拉赫曼一见钟情,便向她求婚,这位女子说:“我嫁给你可以,但你要了却我的心愿。”他问道:“什么心愿?”她答道:“三千迪尔汗、一个舞女、杀掉阿里。”他说:“聘金聘礼可以接受,但你让我如何杀掉阿里?”该女说:“趁她不备时,如果一旦你得手,了却了你我的心愿,就可与我结婚。如果你被杀掉,你即会得到真主的回报,亦可得到永久的幸福。”此时他才向她透露了这次来的真实目的,该女为他挑选了一些助手,在伊历40年9月15日主麻日夜晚,他们埋伏在阿里去往清真寺的路上,阿不杜拉赫曼·本·穆勒吉目用助手的剑杀了前去礼拜的阿里,同时还喊到“仲裁属于真主,而不属于你和你的部下。”此时清真寺的人们惊慌失措。阿里说:“你们别让他跑掉。”人们逮住他。事后人们来到阿里家中,对阿里说:“你若归真了,我们可向哈桑宣誓吗?”阿里说:“我支持你们,也不反对你们,相信你们是明察事理的。”斋月17日阿里归真了,其任期四年零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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