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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抗战卫国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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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阿里译自Islam Online
文章编辑:伊光编译 添加时间:20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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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敌人﹐你们不要过份﹐因为真主必定不喜欢过份者。 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并将他们驱逐出境外﹐犹如他们他们从前驱逐你们一样﹐迫害是比杀戮更残酷的。
你们不要在禁寺附近和他们战斗﹐直到他们在那里进攻你们﹔如果他们进攻你们﹐你们就应当杀戮他们。 不信道者的报酬是这样的。 如果他们停战﹐那么﹐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消除﹐使正义和主道得势﹔如果他们停战﹐那么﹐除不义者外﹐你们绝不要侵犯任何人。”(2﹕190-193)
这是伊斯兰学者们经常引证的一段经文﹐说明卫国抗战的合法性﹐但是﹐西方媒体和伊斯兰的敌人在把伊斯兰与恐怖主义相联系的时候﹐他们往往从这一段经文中摘取支离破碎的短语借题发挥﹐例如“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你们就应当杀戮他们”﹐把前后的条件和斗争限度的附属从句一律砍掉。 他们就是这样无耻地断章取义﹐篡改真主的启示﹐歪曲伊斯兰的基本思想﹐达到诽谤伊斯兰的目的。
历代的伊斯兰学者对待真主的启示十分严谨认真﹐不但注意引用全段落的意思﹐注意经文下降的背景和前后内容﹐而且参考其它章节的类似经文﹐和真主使者穆罕默德(祈主福安之)在实践中的解释。
伊斯兰反对任何侵略战争﹐真主启示伊斯兰信士的战争只许可是自卫性质的斗争﹐保卫生命﹑财产﹑家园﹑信仰和人性尊严﹐条件必须是受到不信道者进攻的时候。
穆斯林在遭受侵略和进攻的时候﹐反抗是合法的﹐是个人和集体的天职和责任﹔反之﹐如果不反抗﹐就是不合法“哈俩姆”﹐是罪过。 根据伊斯兰的教法﹐对敌人的侵略和进攻﹐宣布承认既成事实﹐在伊斯兰敌人的压迫下忍辱负重和苟且偷生都是穆斯林的罪过。
伊斯兰教育信士们要宽容﹑忍耐﹑克制﹐但是﹐当穆斯林遭到侵略和进攻的时候﹐这是超越了忍耐的限度和宽容的原则﹐必须进行反击﹐捍卫真主赋予的生存和自由权利。 当然﹐抗战的方法和战术应当机动灵活﹐损失最小﹐不伤害平民﹐但是不反抗是有罪的﹐而在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任何必要的手段﹐都是合法性质。
在反抗斗争中﹐穆斯林必须团结一致。 大敌当前﹐内部兄弟的争论都沦为次要问题﹐而保卫家园﹑生命和信仰是真主的命令﹐超过一切内部利益纠纷。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你们这个民族﹐确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我是你们的主。”(21﹕92) 真主的这个启示﹐同时也意味着﹐穆斯林邻国的互相支持和帮助﹐因为只有在敌人进攻时﹐最突出地表现了穆斯林是一家人的至亲关系。
其次﹐当穆斯林遭受进攻或侵略时﹐穆斯林内部必须坚持真诚的团结互助﹐不许可阴奉阳违的恶劣行为。 那些看到穆斯林弟兄遭受敌人侵略而袖手傍观按兵不动者﹐或者暗中与敌人通好秘密协助敌人打击穆斯林弟兄者﹐都属对穆斯林社会的背叛性质。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以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为朋友﹐而传送消息给他们﹐以示亲爱。”(60﹕1-2)
第三﹐穆斯林民众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反抗﹐服从统一指挥﹐按严肃公正的教法行事。 互相之间如果过去有过分歧﹐或者属于不同的部族或地区﹐或行业集团﹐当面临敌人进攻时﹐必须建立统一战线﹐联合行动﹐维护伊斯兰和穆斯林社会是至高无上的利益。 真主在《古兰经》中命令说﹕“你们不要自相残杀﹐真主确是怜悯你们的。”(4﹕29)
最根本的一个原则是“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敌人”﹐不是为了地方民族利益﹐也不是为了小集团的私利﹐也不是见风使舵选择军事力量强大的一边期待战后参加分赃战利品﹐全体穆斯林必须祈求真主的襄助﹐为真主的正义大道出征。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如果你们襄助真主﹐他就襄助你们﹐并使你们的脚步稳固。”(47﹕7) “大地确是真主的﹐他使他意欲的臣仆继承它﹔优美的结局只归敬畏者。”(7﹕128)
保家卫国和捍卫伊斯兰信仰的战争﹐是伊斯兰吉哈德“奋斗”的最高形式﹐也是最特殊的形式﹐这是接受真主的最后考验﹐信士们决心以鲜血和生命保卫真主的正道。
《古兰经》说﹕“真主的确喜爱那等人﹐他们为他而列阵作战﹐好像坚实的墙壁一样。”(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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